找回密码
 加入华同
搜索
黄金广告位联系EMAIL:[email protected] 黄金广告[email protected]
楼主: tu_tu

不知者无罪在刑法上行得通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12-24 22: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任何法律都没有“不知者无罪”的说法。0 O( c' l1 S( b0 e/ S+ m4 A* b  E

. Q8 K, M/ A4 w/ h# p违法和犯罪是不同概念,我每天都在违法,但我绝对不会去犯罪。% k5 ]0 d3 T& m. i4 E! [! t$ o( G
/ {  Z$ ]# J' |) B, o( w/ u# \
犯罪也有很多情况,我举个例子,假如一个抽烟的人在抽烟的同时吐出有害气体,致使旁边的人得肺癌死去,其吐出的烟是诱发肺癌的主要原因,那是不是这个抽烟的人就应该承担刑事责任呢?以故意杀人罪公诉???
) }. X5 Y* ]$ Y; B5 D& K/ L, m: h8 M
- M7 u. b5 q* `6 U" R+ N5 G( E3 N你讨论的这个问题,并没有司法实践意义,这个问题是相当清楚的,不知者犯罪或者违法依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而根据相关法律对于一般违法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责任,当然那些都是有相关的法律约束的。! v5 h5 k+ P" B/ d: b
; ^1 A, X7 L! c/ q2 `
详见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2-28 02: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肯定是行不通的,只是可以视情节轻重而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23 23:47:17 | 显示全部楼层
唉,这样的问题,大家还那么认真的回复,这里都是好人啊!

评分

1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30 15:48:31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法律的认知错误,不影响犯罪构成;5 R/ y: ]  m2 p9 e3 L3 k; r
对于事实的认知错误,可影响犯罪构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30 18:41:43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上只讲是否有行为能力。
# V. o! f; s/ c. I5 n. d经常有人讲:“我犯xx法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我不懂法,可是都已经太晚了”就是这个道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30 19:03:23 | 显示全部楼层
行不通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2-5 16:43:49 | 显示全部楼层
从法理上来说,罪行法定和举证倒置 很大程度就是冲着公有权利部门去的,司法实践中就是刑法.你在社会中分享资源,行使权力是建立在履行社会义务的基础上的.5 p: d6 ]: M6 S- j( g& h1 c
当然,我只看过什么社会契约论.没法学修养.注意不是法律修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2-10 22: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者无罪是绝对不可以实施的# F6 e/ Z6 Q7 D+ q
这会使得刑法体系崩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2-13 07:31:3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是必须的~~~其实具体的罪名,没有哪个人是能完全掌握了解的,但是有法理在,也就是说,有一些原则的精神只要不去侵犯,一般是不会触犯刑法的~~~
% f) o3 s- H0 h* U  B
, O8 O& t2 `* t0 q( W. y并且,法律作为道德的底线,它的要求其实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是 ...
$ @1 A" S- K) B. S: V% `右手戒指 发表于 2008-12-24 12:28

. ]: S5 r4 }- M: t( U犯罪也有很多情况,我举个例子,假如一个抽烟的人在抽烟的同时吐出有害气体,致使旁边的人得肺癌死去,其吐出的烟是诱发肺癌的主要原因,那是不是这个抽烟的人就应该承担刑事责任呢?以故意杀人罪公诉???; z' H6 }9 o/ I+ A! c

! Q2 z1 Z" p# d& W- j你把犯罪构成看一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2-13 14:32:5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右手戒指 于 2009-2-13 14:34 编辑
) P& V1 s6 |7 |; o! s$ }9 i
1 ?! A; J* s$ \. E 19# 半岛铁盒 2 ]. r% ^3 G! o4 [8 \

$ F, O: I) x( {% `) m" ?4 }4 ~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你是读书把脑壳读卡到起了所?晕~~~~~举些撒子白痴例子哦~~~雷死个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华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华人同志

GMT+8, 2026-10-2 12:07 , Processed in 0.017934 second(s), 4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6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