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楼主 |
发表于 2012-9-28 21:06:00
|
显示全部楼层
【129】
$ O' t- V l/ U/ l9 q
" |: w& x) e( v0 P, s- E5 P$ E 欢乐的时光总是过的很快,忙碌而劳累的两周就快要过去了,意味着,我又要飞回新加坡了。
( U0 Z% j, X' ~1 a$ F" ]+ Z/ K4 h+ l, Z3 p
1 n$ r" R. ?# s2 i$ ~9 v 当然,走之前也不忘另外一件大事,就是见见戴婷的父母。毕竟,这是第二次形式婚姻了,我已经知道如何表现能尽量讨女方家长的欢心,其实父母的要求很简单,只要懂礼貌、疼爱他们的女儿,他们基本也就没有什么额外的要求了。
( Q, v. G! M1 L& u1 n
4 I7 s% o- ]* t! t3 E 那次登门拜见戴婷父母,还算比较顺利。她父母对我也很满意,不断感慨女儿终于找到了一个很不错的男朋友。我们当然跟父母讲其实我们已经“恋爱”很久了,只不过一直没有告诉他们罢了,这样的目的是不想让他们觉得我们的感情太突兀。, F" y% `: m8 J$ Q& T! M
4 |; S& }- ~! A; n' q 戴婷的父亲似乎更着急,他甚至直接就已经拍板了我和戴婷的事情,居然当着我和戴婷的面开始商量什么时候办婚礼合适了。唉,可怜天下父母心啊~4 v% u+ X; Z, O4 w- c2 o
8 |: H( D6 A+ ] 跟我们的预计差不多,他们打算下一年(2011年)五一办婚礼。坦白的说,在经历了跟晓丹的形婚失败之后,我个人也是希望可以加快形婚的速度,争取在2011年完成这件大事,我怕夜长梦多。* E4 t$ r" ?) A* {0 \) W# {4 t
4 r% F0 f8 \0 v4 G6 e
这次回国,没有见到司马。不是我们不想见她,而是我们见不到她。
, y) S3 f$ D \5 O1 g
0 c5 O3 C) [/ ~) | 自从司马跟小刚完婚回到上海之后,两个人就从来没有见过面。小刚在上海有一个表姐(09年才从北京举家迁移到上海的),没有回老家参加小刚的婚礼,所以一直要求想请司马和小刚一起去他们家吃顿饭,可连续请了好几次,司马总是以加班、出差、开会等等各种理由推脱,就是不肯去。
2 n! g% F8 ?; ?0 t6 k8 ^' j9 Q! P4 \0 E& e) F6 W
后来,小刚实在没有办法,自己硬着头皮去见的他表姐,这一点让他表姐颇为不满。可是我们拿司马也一点办法都没有。
7 @/ J6 N, j5 r: Y0 ]7 A; x. G8 u6 n2 ^; h0 |7 V* X) ^$ r
其实此前也有过一些沟通,司马的态度是,除了她忙于工作和忙于跟亚男谈恋爱之外,在她看来,既然已经完成了“形婚”的仪式,后面就不再需要那些繁琐的沟通了。各自过各自的生活就好,所有繁文缛节的事情能省则省。
. X/ ~8 c" o% x, \8 ^/ x% G( [, |! [; Z7 L1 l* a/ t' A
坦白的说,这是有悖于我们当初形婚的初衷的。在我和小刚看来,婚礼其实只是形婚的第一步而已,之后,逢年过节我们还是希望能够跟家长多一些沟通的,平时打打电话、过年的时候当然是需要男女双方两家都去拜访拜访的。9 @# n, ]) b- x( u' g
7 O( k" U6 K' C$ Y" o6 E% m
否则,如果婚礼之后,就完全不再跟家里有联系,甚至连个电话都没有的话,那又何必形婚呢?其实根本就没有达到“取悦”父母的目的啊。* }- Z k' |1 |0 Z% h# X" M
# @4 ^% o# e. L+ M, ^ 唉,关于这一点我们跟司马的理解还是有一定分歧的,这也给我们日后的相处留下了隐患。9 Z! u+ a4 f* I3 T+ s# k6 x) Z
DD公司的项目,在收集完需求之后,我就飞回了新加坡,尽管是那么的不舍。4 n7 t7 C. C; c- `% N
跟CC公司的项目不同,CC公司的项目因为是直接跟新加坡分公司签约的,所以项目合同要求我们必须onsite,跟客户方坐在一起,work together。而DD公司的项目,因为原来是跟我们菲律宾公司签约的,现在转到新加坡公司来做,所以项目预算是不够的。6 }% V. b: Z8 c& b" Z3 A# E
+ A9 Z* c* q+ `% L
这里解释一下咨询公司所谓的“rate”。& [7 ~6 l' I4 }5 ?9 }, ^
# E3 k' z$ N" ]% h( S! R
一般咨询公司里的每一个人都是有rate的,而且是按天计算的,也就是说,我们每天给客户做的事情都是要计费的。而根据顾问的资历、背景、经验的不同,rate也会不一样。比如,初级顾问可能只有USD 600/day, 好一点的有USD 800/day,而高级顾问会有USD 1000/day ,作为项目经理的rate自然就会更高。, }8 q4 w5 W* N! X4 H
& O, G! `/ J8 k
而且,如果我们onsite的话,客户方必须承担每天的酒店费(必须是五星级酒店)以及Per diem (项目补贴)。比如,我们新加坡公司的补贴是USD 45/day, 这些都是要客户公司承担的。
7 r1 i. I& l2 {8 z0 U
; [* |5 c/ f* L7 D) ?: J: w+ A 而菲律宾公司的rate就比新加坡公司低很多,香港公司的rate也比新加坡公司低,也就是说,这个发给菲律宾公司的项目,如果在同等预算条件下,新加坡公司是肯定做不了的,否则预算一定会爆掉。
. Y- o" H, J2 c9 `$ D1 |' K2 M# U2 `$ A
对于顾问公司来说,我们每天都要填写所谓的timesheet,最小单元甚至到0.125小时,就是为了计算清楚每天都在做什么事情,然后charge到客户头上。试算一下,我们每个人每个月按照21.75天计算的话,可以为公司赚多少钱啊。6 R+ P) f/ n0 Y+ L, N" E& `2 T+ v, a
$ g/ p, R. @. x) O7 k1 l 当然,这只是公司之间的交易,而我们自己的工资,永远都是那么少,非常可怜。完全无法跟我们每个月为公司赚的钱相提并论,唉,没有办法。
% U- w- @! e- B+ }! q: c" r/ J( z$ m. u
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经常没日没夜加班的原因,因为对于客户方来说,他们如果签的是fixed contract的话,我们每天工作8小时和每天工作13小时,他们都是要支付给我们公司那么多钱,所以他们当然希望我们能帮他们做的事情越多越好,反正钱都已经付出去了。。。这样,悲催的就只有我们了。唉~
' |% n) a; U: q* L. [" U* q' i9 K. G7 d6 J+ q4 _) P
于是,就因为这种预算问题,比如rate,酒店费,以及per diem预算,我没有办法继续留在上海做DD公司的项目,只好遗憾的飞回了新加坡。7 o [. r% B: a6 p" R
3 ?! u9 D e3 W! b* |, S) J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