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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6 18:4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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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讲一下我的看法。
6 E' w. M9 j; m* v9 v9 O. O/ Y6 g0 ^我觉得任何东西特别是牵扯到定罪量刑的问题一定是要有足够事实依据和一定的危害后果(也就是我们讲的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但据你现在提供的信息,感觉这两种都很难量化。事实证据方面比较难以认定。
# R9 q! R; O ~3 n$ E C如若真要报案,破案的可能性也不大(等等原因,不再赘述)。
0 I: V) m% k" o0 z" V既然继续深究意义不大不妨依照上海有句老话:闷声大发财。让时间慢慢消融影响。我们都没那么出名,只要我们不去过于关心它(不断的点击查看)很快这些消息就会烟消云散的。
, `8 \1 j9 U. \ T6 g最后我多说一句:我们要注意团结,无论对方是谁。圣经讲过:你容不下被人的眼中钉,却看不见自己的眼中橼木。我们在苦恼的时候是不是也应该想想自己的失误?
6 c$ }8 q6 ~* c p) W你有问题可以给继续给我留言,也可一个我短信。祝你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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