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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造谣说我有“艾滋病”,也有网友造谣说我是个“卖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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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5 11:51: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热干面 于 2010-9-18 00:55 编辑 / W+ u! }+ g$ G" s) X& S
6 N7 Q* l) X  m  L) o
以前我在武汉交友的时候,因为在论坛上发了自己的照片,有些网友心理扭曲,就造谣诽谤我!: K, Y6 p% Z2 Z/ A/ h
我交友的内容是:“本人25/176/63/,在汉口工作,有自己的住房。照片是最近才拍的,希望见面之前也能先看看你的。我找长期稳定的朋友,最好能搬来跟我一起住,谢绝419和MB,不诚勿扰!”
) R& n' l6 N2 @6 S可是有些网友可能遭到过我的拒绝,也可能是心理本身就很阴暗。他们在论坛上发帖子造谣说我有“艾滋病”,也有人造谣说我是个“卖淫”的!# t5 x* D; i9 B" Q: F4 N' M
本来我想“清者自清”,不用去理会他们。可是结果许多网友居然都相信了他们的谣言,给我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和影响!% H6 l+ {: @. U' E5 F
我并不是在乎那些造谣的人,只是他们的谣言影响到我交友,并且很多人都相信谣言,对我怀疑和提防。4 P4 }) O" S( e3 L
请问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因为我根本就不知道那些造谣的网友是谁,他们都是匿名发帖的,我投诉无门,不知道该如何澄清才好?
3 F8 C5 O3 ^: R! f/ ~: y
发表于 2010-9-15 12:05: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具体的人和证据,可以以损害名誉权起诉他 ,严重的话可以以诽谤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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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9-15 12: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具体的人和证据,可以以损害名誉权起诉他 ,严重的话可以以诽谤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T) V8 U( Z+ D$ p
jckun2006 发表于 2010-9-15 12:05
! n# L7 h' V/ F& n9 H; _5 C; J
  A& r2 C$ X4 f3 _

7 N4 C. ?8 W9 {  v1 W8 {6 Y0 k可是他们都是匿名发帖的!我不知道他们是谁啊!$ Z* e4 d  q+ N+ q8 x% ^4 P1 e4 e'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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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5 12:22:52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就要保护好自己,不要轻易暴露,否则最终害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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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5 19:32:27 | 显示全部楼层
清者自清,水是越搅越浑,黑是越抹越黑。) o) \, U) r8 E& N
3 ^: L) W# t$ R! S  D6 z! s2 N
不要理睬就是了,看样子你在当地也算是名人了,不然怎么会这样。
) S/ H. O% D8 L/ h. ^5 h7 |8 G( a5 K$ J$ {9 W& P  F- _2 @
解决办法如下,请管理员把该帖子回收,保留留言IP,必要时候可以追查。调整心态,面对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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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9-15 20: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清者自清,水是越搅越浑,黑是越抹越黑。. L5 v: W. X; s( A. g/ e

/ i4 D9 {) D: b不要理睬就是了,看样子你在当地也算是名人了,不然怎么会这样 ...
+ N4 ?# T) T$ p1 {! ?' d. O* j4 ^★舞、 发表于 2010-9-15 19:32
7 t& Q2 G# P; v

: `' |  D+ f) A7 j8 w7 k/ S% }) W6 M  b  H
我不明白你有什么资格做论坛的“首席行政官”,但是你毫无证据的判断我是“名人”,并且还判定是我的责任!
! Y6 d4 g2 K/ g/ T+ z$ t所以我觉得你根本就没有明辨是非的能力!你和那些污蔑我的人有什么区别?你说的那些话也是在“污蔑”我!& G" M# v+ H) _2 I6 I. @2 d
“清者自清”不应该是一个法律人士说出的话!因为法律讲究的是证据!
' Y( O1 f6 y! }所以说你很外行!而且还凭自己的推测随意污蔑别人!你根本就没有资格在这里当管理员!

点评

本版块发表这样的回帖确实欠妥!!  发表于 2010-9-15 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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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6 13:04:3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觉得你可以定罪量刑的话,你可以去闹,去吵,去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察,你觉得可能吗?从你说的话就知道你对法律七窍只通六窍。. @5 M( Q% {. ]
/ [. @4 \9 @6 d# R7 R; ~: U
任何事物的发生发展必定有其原因,你如果觉得我也污蔑了你,构成犯罪,侵犯你权利的话,你可以连我一起起诉。
5 D( b: W% c( v- {* J
7 l; S" Z1 C6 d0 d名人在司法解释上是指当一定范围内有一定影响力的人。如果你要曲解,那是你自己的事情,还有不要一上来就扣帽子,这不是那个红色年代。8 R6 d1 t- b, Q
  \/ ?0 z4 z$ O9 P  I3 b
在发生纠纷中,不是一定要通过法院等机构才能处理,我坚信我说的处理方法是最正确的,如果你觉得不对不好,你可以完全不听。" c* x& Y" s0 x; @& ^3 m

' \. U/ l% u( y1 W关于责任的问题,我帮你划分了吗?而且你既然发帖就应该想到会有各种各样的回帖,你就有了应对的义务,不是说所有的和你不同意见的就是诽谤,侮辱。(况且有些东西还是你自己理解的。)8 X- c0 {) {' x/ p5 @
# G1 n5 N, J* B  [
只有外行人才会觉得人人都在侵犯自己,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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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很肤浅,根本就不适合从事法律工作!  发表于 2010-9-16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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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6 18:51:5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 人家 ★舞、  给的建议很中肯啊
7 }( |6 K& l! o; b0 P4 H( L你非得揪着名人2个字在这里扯半天1 X9 V8 U2 s+ u: p- T1 I
没看人家啊给你的建议0 T7 [6 L# ^3 S# j: B
看见没3 X1 W) a/ C3 I+ N% z
“解决办法如下,请管理员把该帖子回收,保留留言IP,必要时候可以追查。调整心态,面对人生。”
( k+ e' h/ N+ [  c) r1 [/ a4 I% L( u* X
+ Y% B( F% n8 Z( x要是在那个论坛也这样 早没事了( H' O5 q7 u# k$ _- G# s5 Q6 q$ G5 q% ^
{:4_435:}! W" r; k& W: b7 T. W3 a! C
再者说 有果必有因
$ L1 V; @2 Z* ?* N+ M3 o/ Q4 p我猜没那么简单 # {: z9 X/ P9 n
咋不造谣别人了7 o; s$ l% m, r1 s; ?6 T( t
0 }$ ?( c. [" u1 H. z
请勿对号入座
) @9 h' ]  [0 ?7 Z, a请勿跨省追捕, J, H# ^( d- @, v* b
我闪
# P" g) e) N- E7 x' I. [! ~" R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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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有果必有因”?你跟那个“★舞、”一个德行!缺乏素质!  发表于 2010-9-16 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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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6 20:14:0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自己的理解偏疵只是你理解的问题,名人我也是名人啊!有什么奇怪的。你连最基本的都听不进去,现在我越来越觉得在其他论坛遇到的也是事出有因,从你回帖的方式方法上来说就比较偏激,而且用一句话就是“得一颗豆,你老是拿着说。”) X& Q5 D" z6 X! N: b
: r/ h3 Z) p/ g& y9 R
至于我能不能胜任与从事法律工作也不是你说了算,或者换个说法就是说你说并不代表一切。你既然是来寻求帮助,我已经说得很清楚了,那是唯一的正确的处理方法。如果你很了不起能把那些人,包括我一起告上法庭那就来吧,我一定让你输得彻底而干净利落。, b) B) H$ K$ ^4 r" z' e
* s% b$ v+ X, p- |9 h" W" d
不是任何事情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法律不是为了解决问题而设立。有很多问题与事情是在法律之外解决的。
2 A1 X/ G( M* |1 B
- ^( ^1 C6 v5 c' e- L) J
你不要认为你很有素质,本来这里就是平台,任何人都有自己的主见和看法,都能发表自己的意见,只要我在一天,你没有任何权利让在这里发帖的人走。+ m0 D& ^3 v* i8 h( r8 N- k

8 ~% X" F+ Y# z$ t4 ?不要以为你很拽就能走遍天下,这个世界上比你拽的人多的是,看看你自己的回帖在手摸良心想想到底是谁没有素质,对于没有素质的人根本不配谈素质。你来这里不是来寻求怜悯而是来找到正确的出路。况且也不值得怜悯,种什么样的因得什么样的果。有时候不要想当然的自认为是,以自己为中心,你还活在这个世界上,就会有这样那样的评价与说法,当你回想为什么会有人这样攻击你,才是重中之重,也不认为别人是嫉妒羡慕恨而说你这样那样,其实说白了,你就一普通人,可以淹没在人群中没人望你一眼,也别觉得自己是帅哥,凤姐还说她漂亮呢。; I2 t$ r8 r  ]3 ^0 r& w% b

: z0 r) a) k" z( ]5 ~) k$ q$ F等你明白了,理解了,就成熟了,别像疯狗一样见一个咬一个,因为你要成长成一个真正的男人,而不是抽烟摆几个POSS你就是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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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你的言行!我不想和你互相攻击辱骂。尊重别人就是尊重自己,请你自重!  发表于 2010-9-16 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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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9-16 22:0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舞、 的帖子/ W8 v; L8 x* G- z2 \# H

% o( A1 [' [+ ^6 n  I) g& ?9 l+ B我真的不想跟你这种不懂装懂的人多说了!5 C, H6 v2 d6 v# @; @. \
你连“名誉权”都不懂,还站在被告那一边,,,算了。8 [$ n2 h  r3 V( \0 ]$ {' o$ W, m
而且我从来没说过自己“帅”,我也从来不自以为是,我说的全部都是实情!+ Y* [- x  r0 [+ Q
请你不要再侮辱和攻击,这样只会显得你自己很没有素质,也很没有教养!尊重别人就是尊重自己。

  H- r! l/ E# a-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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