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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造谣说我有“艾滋病”,也有网友造谣说我是个“卖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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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5 11:51: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热干面 于 2010-9-18 00:55 编辑
+ u5 J/ ]5 i" m
0 K% C8 K: v) z3 x以前我在武汉交友的时候,因为在论坛上发了自己的照片,有些网友心理扭曲,就造谣诽谤我!
- J. k# P9 x' `我交友的内容是:“本人25/176/63/,在汉口工作,有自己的住房。照片是最近才拍的,希望见面之前也能先看看你的。我找长期稳定的朋友,最好能搬来跟我一起住,谢绝419和MB,不诚勿扰!”8 h* b% p5 e+ d' B* I. b# Q% m1 V
可是有些网友可能遭到过我的拒绝,也可能是心理本身就很阴暗。他们在论坛上发帖子造谣说我有“艾滋病”,也有人造谣说我是个“卖淫”的!. m: h. V9 G8 m+ p( U; @3 {$ E9 Z! Z
本来我想“清者自清”,不用去理会他们。可是结果许多网友居然都相信了他们的谣言,给我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和影响!
1 x$ E: [4 U9 x- ^6 ?. Y$ D6 T我并不是在乎那些造谣的人,只是他们的谣言影响到我交友,并且很多人都相信谣言,对我怀疑和提防。+ n. X# f: I6 _2 S# u1 x
请问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因为我根本就不知道那些造谣的网友是谁,他们都是匿名发帖的,我投诉无门,不知道该如何澄清才好?' q, I" n; \7 D$ q: N
发表于 2010-9-15 12:05: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具体的人和证据,可以以损害名誉权起诉他 ,严重的话可以以诽谤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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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9-15 12: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具体的人和证据,可以以损害名誉权起诉他 ,严重的话可以以诽谤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V+ \& D/ u. p* k8 H7 r1 y! ]jckun2006 发表于 2010-9-15 12:05
3 h% Y" A4 ]- [
8 f$ V: O6 D3 q. u# u8 c, ^- D
: ]+ N/ m" ~7 i: k) K4 ~; B
可是他们都是匿名发帖的!我不知道他们是谁啊!
" e$ E4 N/ R  Q+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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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5 12:22:52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就要保护好自己,不要轻易暴露,否则最终害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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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5 19:32:27 | 显示全部楼层
清者自清,水是越搅越浑,黑是越抹越黑。7 q( f# S/ g) y5 V8 e  P

; M; ^1 L' k3 t不要理睬就是了,看样子你在当地也算是名人了,不然怎么会这样。
! a/ K" y' A6 y1 V7 y7 `" V& `% T7 l% `0 B2 ^' ]/ k
解决办法如下,请管理员把该帖子回收,保留留言IP,必要时候可以追查。调整心态,面对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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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9-15 20: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清者自清,水是越搅越浑,黑是越抹越黑。& {0 J# {" r- p: p
, ~5 Z4 d- M0 i  I- ]+ r) K
不要理睬就是了,看样子你在当地也算是名人了,不然怎么会这样 ...
: m/ L2 R, Y! U2 N★舞、 发表于 2010-9-15 19:32

* |  [+ e8 }: b- `
. h2 P2 R+ M8 q3 h0 w, a3 A2 m0 I3 C2 p+ ?) x/ t
我不明白你有什么资格做论坛的“首席行政官”,但是你毫无证据的判断我是“名人”,并且还判定是我的责任!
& w3 U7 r; @6 f) H2 }! P0 C所以我觉得你根本就没有明辨是非的能力!你和那些污蔑我的人有什么区别?你说的那些话也是在“污蔑”我!( K6 M) ]! Q: q/ ?5 ^) k: s
“清者自清”不应该是一个法律人士说出的话!因为法律讲究的是证据!: X& O: Y7 j8 _# S* W% d# e
所以说你很外行!而且还凭自己的推测随意污蔑别人!你根本就没有资格在这里当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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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块发表这样的回帖确实欠妥!!  发表于 2010-9-15 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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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6 13:04:3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觉得你可以定罪量刑的话,你可以去闹,去吵,去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察,你觉得可能吗?从你说的话就知道你对法律七窍只通六窍。8 ^& n0 P5 O7 ~" Q( q& F2 o

4 Y% g( i% t( `任何事物的发生发展必定有其原因,你如果觉得我也污蔑了你,构成犯罪,侵犯你权利的话,你可以连我一起起诉。
" a; z0 j5 \6 O5 R; D6 x
! z' G1 `4 V  c# S名人在司法解释上是指当一定范围内有一定影响力的人。如果你要曲解,那是你自己的事情,还有不要一上来就扣帽子,这不是那个红色年代。1 G8 T/ T: R$ D+ F8 i; f

; y  m2 p, P# h7 ]在发生纠纷中,不是一定要通过法院等机构才能处理,我坚信我说的处理方法是最正确的,如果你觉得不对不好,你可以完全不听。
- }% @$ f% M6 C6 ^9 Z: K! D! p
/ i1 T2 C  h8 ?  ~: }! E关于责任的问题,我帮你划分了吗?而且你既然发帖就应该想到会有各种各样的回帖,你就有了应对的义务,不是说所有的和你不同意见的就是诽谤,侮辱。(况且有些东西还是你自己理解的。)8 `' O+ S& k* S  A- Z: a
+ x* }9 z/ ]) ~/ T
只有外行人才会觉得人人都在侵犯自己,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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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很肤浅,根本就不适合从事法律工作!  发表于 2010-9-16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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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6 18:51:5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 人家 ★舞、  给的建议很中肯啊3 @% o3 R$ o9 L/ C6 u2 \
你非得揪着名人2个字在这里扯半天9 Y! T9 Y% w/ t) R2 A
没看人家啊给你的建议
$ l8 I4 [* r& G2 v2 x% s. A看见没
4 I" l/ m3 M0 v& D8 D( R“解决办法如下,请管理员把该帖子回收,保留留言IP,必要时候可以追查。调整心态,面对人生。”% q8 n- Q/ g* M) J" B& Q
# d0 j# b$ m4 X% \+ N. j
要是在那个论坛也这样 早没事了
" f5 m7 b1 s1 V* s6 u8 {2 z{:4_435:}9 G& m+ |! n' @" D1 n) f; N
再者说 有果必有因0 E* G8 R# ]" y
我猜没那么简单 6 h$ M, m# ~0 x3 I, o
咋不造谣别人了
, k& R) g- e" H0 R$ B/ S  b5 U8 M& o* L5 g8 V0 ^
请勿对号入座
! B: F7 m" }6 D" l请勿跨省追捕( S; Z, K  \: `( ]; [0 \* v4 a
我闪& K& a; X% e9 E1 E% d' 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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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有果必有因”?你跟那个“★舞、”一个德行!缺乏素质!  发表于 2010-9-16 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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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6 20:14:0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自己的理解偏疵只是你理解的问题,名人我也是名人啊!有什么奇怪的。你连最基本的都听不进去,现在我越来越觉得在其他论坛遇到的也是事出有因,从你回帖的方式方法上来说就比较偏激,而且用一句话就是“得一颗豆,你老是拿着说。”1 k3 h5 R/ ^# b9 [9 ^9 K
; l$ E1 K6 W% M; K
至于我能不能胜任与从事法律工作也不是你说了算,或者换个说法就是说你说并不代表一切。你既然是来寻求帮助,我已经说得很清楚了,那是唯一的正确的处理方法。如果你很了不起能把那些人,包括我一起告上法庭那就来吧,我一定让你输得彻底而干净利落。0 P) u! c% \' ]5 @

  g# y: c0 E0 l" K1 k不是任何事情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法律不是为了解决问题而设立。有很多问题与事情是在法律之外解决的。

) h+ W! }" }( P
7 [; _# t0 t; f你不要认为你很有素质,本来这里就是平台,任何人都有自己的主见和看法,都能发表自己的意见,只要我在一天,你没有任何权利让在这里发帖的人走。
* L$ r0 f8 i* x! _- j7 ^$ D6 [& [4 r, g
不要以为你很拽就能走遍天下,这个世界上比你拽的人多的是,看看你自己的回帖在手摸良心想想到底是谁没有素质,对于没有素质的人根本不配谈素质。你来这里不是来寻求怜悯而是来找到正确的出路。况且也不值得怜悯,种什么样的因得什么样的果。有时候不要想当然的自认为是,以自己为中心,你还活在这个世界上,就会有这样那样的评价与说法,当你回想为什么会有人这样攻击你,才是重中之重,也不认为别人是嫉妒羡慕恨而说你这样那样,其实说白了,你就一普通人,可以淹没在人群中没人望你一眼,也别觉得自己是帅哥,凤姐还说她漂亮呢。: Z! b% Q$ r- x9 g' Y+ N) z
) i2 m# n9 g' Y$ b/ X' a9 u
等你明白了,理解了,就成熟了,别像疯狗一样见一个咬一个,因为你要成长成一个真正的男人,而不是抽烟摆几个POSS你就是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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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你的言行!我不想和你互相攻击辱骂。尊重别人就是尊重自己,请你自重!  发表于 2010-9-16 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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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9-16 22:03: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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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b+ w+ q& h0 O6 P& K
) d  \, {" b: H我真的不想跟你这种不懂装懂的人多说了!
8 w+ s! k) U7 m5 f& k你连“名誉权”都不懂,还站在被告那一边,,,算了。& Q" e+ K0 c" s# V) r2 B
而且我从来没说过自己“帅”,我也从来不自以为是,我说的全部都是实情!3 a' G3 y- R% ~+ `" B
请你不要再侮辱和攻击,这样只会显得你自己很没有素质,也很没有教养!尊重别人就是尊重自己。
/ @* J2 C* N( y5 M,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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