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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造谣说我有“艾滋病”,也有网友造谣说我是个“卖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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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5 11:51: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热干面 于 2010-9-18 00:55 编辑
4 ^9 `) K; q' \7 \2 E
  L0 u/ h0 X# B+ n+ f以前我在武汉交友的时候,因为在论坛上发了自己的照片,有些网友心理扭曲,就造谣诽谤我!
% {: k. T4 |' j# m, p( H; c* L我交友的内容是:“本人25/176/63/,在汉口工作,有自己的住房。照片是最近才拍的,希望见面之前也能先看看你的。我找长期稳定的朋友,最好能搬来跟我一起住,谢绝419和MB,不诚勿扰!”3 j8 _, \/ L7 V% k
可是有些网友可能遭到过我的拒绝,也可能是心理本身就很阴暗。他们在论坛上发帖子造谣说我有“艾滋病”,也有人造谣说我是个“卖淫”的!
4 w2 F) E: P/ P; f5 [! [本来我想“清者自清”,不用去理会他们。可是结果许多网友居然都相信了他们的谣言,给我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和影响!3 E$ J5 e( \" n" w- j+ ]+ B
我并不是在乎那些造谣的人,只是他们的谣言影响到我交友,并且很多人都相信谣言,对我怀疑和提防。' Y8 b( D& l; e/ y
请问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因为我根本就不知道那些造谣的网友是谁,他们都是匿名发帖的,我投诉无门,不知道该如何澄清才好?# Y. Q+ m/ @9 e' Z
发表于 2010-9-15 12:05: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具体的人和证据,可以以损害名誉权起诉他 ,严重的话可以以诽谤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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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9-15 12: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具体的人和证据,可以以损害名誉权起诉他 ,严重的话可以以诽谤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5 S* h" V) F, g+ u' gjckun2006 发表于 2010-9-15 12:05
% d& o$ ?0 x- v4 V, J  _& s
  e0 {2 |! }$ y1 @5 \& M( c
1 I! A; c/ H' ]. B5 U
可是他们都是匿名发帖的!我不知道他们是谁啊!
5 ]9 L' f2 E9 i( g! s# B) ~) q%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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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5 12:22:52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就要保护好自己,不要轻易暴露,否则最终害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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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5 19:32:27 | 显示全部楼层
清者自清,水是越搅越浑,黑是越抹越黑。& M. F- Y2 _' S

/ S$ @- u% F$ l3 k: ~9 D" X不要理睬就是了,看样子你在当地也算是名人了,不然怎么会这样。
( X! c8 |: ~' e8 r" L
9 h& b8 r$ [' F) W1 l5 s; `. g3 l解决办法如下,请管理员把该帖子回收,保留留言IP,必要时候可以追查。调整心态,面对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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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9-15 20: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清者自清,水是越搅越浑,黑是越抹越黑。: M2 y4 }& a/ B

0 b6 `2 {0 }5 }/ D+ f; v不要理睬就是了,看样子你在当地也算是名人了,不然怎么会这样 ...
) Z# d# a. q/ Z3 T1 s7 Z★舞、 发表于 2010-9-15 19:32

3 b8 \( V3 ~* q( H1 ~1 N  b2 B' t& Q# G. ~' N" \; c
3 w  N( I( T' m3 Z* p, g
我不明白你有什么资格做论坛的“首席行政官”,但是你毫无证据的判断我是“名人”,并且还判定是我的责任!4 Q" a" @7 |0 \2 v9 ~" C" S8 i
所以我觉得你根本就没有明辨是非的能力!你和那些污蔑我的人有什么区别?你说的那些话也是在“污蔑”我!
6 e9 z/ b6 F' u! u7 u! L0 h: l; w“清者自清”不应该是一个法律人士说出的话!因为法律讲究的是证据!
2 V& `' \" |- R6 m, F- x- K; b所以说你很外行!而且还凭自己的推测随意污蔑别人!你根本就没有资格在这里当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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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块发表这样的回帖确实欠妥!!  发表于 2010-9-15 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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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6 13:04:3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觉得你可以定罪量刑的话,你可以去闹,去吵,去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察,你觉得可能吗?从你说的话就知道你对法律七窍只通六窍。
; r3 S: h# E. r
5 v; m% r+ X; s& o任何事物的发生发展必定有其原因,你如果觉得我也污蔑了你,构成犯罪,侵犯你权利的话,你可以连我一起起诉。) j( f; l5 F0 i) g

- G, m5 B3 c! V名人在司法解释上是指当一定范围内有一定影响力的人。如果你要曲解,那是你自己的事情,还有不要一上来就扣帽子,这不是那个红色年代。4 L8 S6 D6 T& q) w

0 m1 h8 ]/ k6 ]8 @在发生纠纷中,不是一定要通过法院等机构才能处理,我坚信我说的处理方法是最正确的,如果你觉得不对不好,你可以完全不听。; I5 ?, l: c. s0 G% {$ j

% M: V) n1 v- q  A* H+ G2 t3 V. P5 i关于责任的问题,我帮你划分了吗?而且你既然发帖就应该想到会有各种各样的回帖,你就有了应对的义务,不是说所有的和你不同意见的就是诽谤,侮辱。(况且有些东西还是你自己理解的。)
- A. U) |  H9 _5 J; d
" A, H$ [& N9 O9 I6 a只有外行人才会觉得人人都在侵犯自己,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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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很肤浅,根本就不适合从事法律工作!  发表于 2010-9-16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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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6 18:51:5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 人家 ★舞、  给的建议很中肯啊! N" q# I2 f9 n
你非得揪着名人2个字在这里扯半天4 o! |# a2 }/ y0 G9 l+ q& _
没看人家啊给你的建议
8 f( ?; b. t2 R2 r看见没5 |9 s9 H& \. N8 p# m  ?
“解决办法如下,请管理员把该帖子回收,保留留言IP,必要时候可以追查。调整心态,面对人生。”6 n1 v- h: e6 Q5 p, I3 _0 j. F2 b

2 p3 |0 F3 w: P2 v9 q6 X7 e5 U要是在那个论坛也这样 早没事了
9 V9 k! l9 b/ P8 M( H0 @{:4_435:}! u7 I: c+ V8 s5 W3 `2 F( S1 h
再者说 有果必有因
2 W, R- l) {1 m$ V! j我猜没那么简单
/ `% h8 }1 i4 z& T% F咋不造谣别人了
$ B* F& y5 |4 c' g/ M
& q- \8 O7 E/ Q请勿对号入座5 v6 b) Z9 {4 a+ p" s7 h
请勿跨省追捕7 X7 @" N; l) q* K8 U3 c
我闪
# J9 I' x9 z%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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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有果必有因”?你跟那个“★舞、”一个德行!缺乏素质!  发表于 2010-9-16 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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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6 20:14:0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自己的理解偏疵只是你理解的问题,名人我也是名人啊!有什么奇怪的。你连最基本的都听不进去,现在我越来越觉得在其他论坛遇到的也是事出有因,从你回帖的方式方法上来说就比较偏激,而且用一句话就是“得一颗豆,你老是拿着说。”
& N5 o; U/ U; u1 V& k5 G/ H% P8 H4 k( p" I  y4 m- e8 L- b) L
至于我能不能胜任与从事法律工作也不是你说了算,或者换个说法就是说你说并不代表一切。你既然是来寻求帮助,我已经说得很清楚了,那是唯一的正确的处理方法。如果你很了不起能把那些人,包括我一起告上法庭那就来吧,我一定让你输得彻底而干净利落。) J' N: s) @: }/ ~
3 s% l8 B- }: L
不是任何事情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法律不是为了解决问题而设立。有很多问题与事情是在法律之外解决的。
6 {$ @1 o5 |$ f3 j

  z0 ?, F# }2 K5 z( g1 E7 K) x你不要认为你很有素质,本来这里就是平台,任何人都有自己的主见和看法,都能发表自己的意见,只要我在一天,你没有任何权利让在这里发帖的人走。( t( h8 F5 T: [  G
# u) X1 E- P* ?" ^
不要以为你很拽就能走遍天下,这个世界上比你拽的人多的是,看看你自己的回帖在手摸良心想想到底是谁没有素质,对于没有素质的人根本不配谈素质。你来这里不是来寻求怜悯而是来找到正确的出路。况且也不值得怜悯,种什么样的因得什么样的果。有时候不要想当然的自认为是,以自己为中心,你还活在这个世界上,就会有这样那样的评价与说法,当你回想为什么会有人这样攻击你,才是重中之重,也不认为别人是嫉妒羡慕恨而说你这样那样,其实说白了,你就一普通人,可以淹没在人群中没人望你一眼,也别觉得自己是帅哥,凤姐还说她漂亮呢。0 Z4 a- R6 g( C( X6 t& ?: w  U# `
* [1 C  I+ h7 n1 j  Y2 l
等你明白了,理解了,就成熟了,别像疯狗一样见一个咬一个,因为你要成长成一个真正的男人,而不是抽烟摆几个POSS你就是男人。

点评

请注意你的言行!我不想和你互相攻击辱骂。尊重别人就是尊重自己,请你自重!  发表于 2010-9-16 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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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9-16 22:03: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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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d4 F& X& p+ [( Q' B" g- @- C5 g/ _) k6 h) [3 i! k: \
我真的不想跟你这种不懂装懂的人多说了!; G+ _. p8 t" T# h
你连“名誉权”都不懂,还站在被告那一边,,,算了。
" w5 i3 W- ?0 o* i! T而且我从来没说过自己“帅”,我也从来不自以为是,我说的全部都是实情!' m: o  q( ?6 r! W' o' |$ R' O: V
请你不要再侮辱和攻击,这样只会显得你自己很没有素质,也很没有教养!尊重别人就是尊重自己。

/ v+ v* O* R$ q9 Z6 l/ f: @8 i% z9 o" C4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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