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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造谣说我有“艾滋病”,也有网友造谣说我是个“卖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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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5 11:51: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热干面 于 2010-9-18 00:55 编辑 # j: v3 w6 x( Q3 N4 u: ?
4 c4 G! i/ {$ K9 U
以前我在武汉交友的时候,因为在论坛上发了自己的照片,有些网友心理扭曲,就造谣诽谤我!% W- P' z3 t: F: u# h
我交友的内容是:“本人25/176/63/,在汉口工作,有自己的住房。照片是最近才拍的,希望见面之前也能先看看你的。我找长期稳定的朋友,最好能搬来跟我一起住,谢绝419和MB,不诚勿扰!”
- B( [' p+ \. T  ?可是有些网友可能遭到过我的拒绝,也可能是心理本身就很阴暗。他们在论坛上发帖子造谣说我有“艾滋病”,也有人造谣说我是个“卖淫”的!6 K, Y" h8 n* S! m; C2 I
本来我想“清者自清”,不用去理会他们。可是结果许多网友居然都相信了他们的谣言,给我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和影响!' Q$ O: Y7 _0 R8 O$ A; }3 q
我并不是在乎那些造谣的人,只是他们的谣言影响到我交友,并且很多人都相信谣言,对我怀疑和提防。
9 J5 y; C0 p, T/ t6 b& f( `请问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因为我根本就不知道那些造谣的网友是谁,他们都是匿名发帖的,我投诉无门,不知道该如何澄清才好?
, r( S% q8 z; r5 D" ~
发表于 2010-9-15 12:05: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具体的人和证据,可以以损害名誉权起诉他 ,严重的话可以以诽谤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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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9-15 12: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具体的人和证据,可以以损害名誉权起诉他 ,严重的话可以以诽谤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p5 W- w1 w' E. t4 V( n
jckun2006 发表于 2010-9-15 12:05
4 W# Q# K0 s0 W& Z. t

# W" D5 p. w7 q: Y$ R$ c- g, K
' @' T2 w& ^; ^% w# l3 K5 i1 z可是他们都是匿名发帖的!我不知道他们是谁啊!$ W8 g3 u/ x8 C. s9 }5 T7 h3 r; Y4 p1 L4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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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5 12:22:52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就要保护好自己,不要轻易暴露,否则最终害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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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5 19:32:27 | 显示全部楼层
清者自清,水是越搅越浑,黑是越抹越黑。
# }; w4 [# e3 Z, O: o4 ^' p" v: i5 `6 @
不要理睬就是了,看样子你在当地也算是名人了,不然怎么会这样。
6 J) y& o0 q- h9 q8 U, F7 y7 Y4 k0 K# N! C
解决办法如下,请管理员把该帖子回收,保留留言IP,必要时候可以追查。调整心态,面对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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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9-15 20: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清者自清,水是越搅越浑,黑是越抹越黑。
; w: F& ]0 M6 t5 R2 P2 I& P6 ?$ Q/ Z& U! j0 y2 s8 G
不要理睬就是了,看样子你在当地也算是名人了,不然怎么会这样 ...
. @( V* i+ R+ m: ^, s5 u. m% u★舞、 发表于 2010-9-15 19:32
3 f0 e# W* T/ p3 f

' u& d8 U, {* ]) K: ~: G# c
7 u& K+ Q# ^# n- q9 T, n- `* v8 h' `' E我不明白你有什么资格做论坛的“首席行政官”,但是你毫无证据的判断我是“名人”,并且还判定是我的责任!
; k0 x; _7 X. {: y所以我觉得你根本就没有明辨是非的能力!你和那些污蔑我的人有什么区别?你说的那些话也是在“污蔑”我!
) A; p+ |3 O. \' |2 t“清者自清”不应该是一个法律人士说出的话!因为法律讲究的是证据!
- k9 u# |6 \9 r所以说你很外行!而且还凭自己的推测随意污蔑别人!你根本就没有资格在这里当管理员!

点评

本版块发表这样的回帖确实欠妥!!  发表于 2010-9-15 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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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6 13:04:3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觉得你可以定罪量刑的话,你可以去闹,去吵,去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察,你觉得可能吗?从你说的话就知道你对法律七窍只通六窍。9 A5 t9 x! J& X* f; v1 l2 s
8 k8 e+ b: \+ O$ ?2 x8 X: w% F
任何事物的发生发展必定有其原因,你如果觉得我也污蔑了你,构成犯罪,侵犯你权利的话,你可以连我一起起诉。, ]( R$ u* s$ z2 K3 z9 L  A

5 N8 ~" F' x$ M6 \/ b/ t名人在司法解释上是指当一定范围内有一定影响力的人。如果你要曲解,那是你自己的事情,还有不要一上来就扣帽子,这不是那个红色年代。" [) \1 ~& D: x- l: X/ k

9 H, b$ h6 d1 _在发生纠纷中,不是一定要通过法院等机构才能处理,我坚信我说的处理方法是最正确的,如果你觉得不对不好,你可以完全不听。
# A; ?5 h6 V- a' x2 n( a+ S8 F, \# ]. K0 H0 P5 ^+ T6 [# G' b7 N" _6 n
关于责任的问题,我帮你划分了吗?而且你既然发帖就应该想到会有各种各样的回帖,你就有了应对的义务,不是说所有的和你不同意见的就是诽谤,侮辱。(况且有些东西还是你自己理解的。)- t: G) B, X# |: J7 D& X1 f2 O

2 }$ i: h2 \5 ~2 N/ n+ g只有外行人才会觉得人人都在侵犯自己,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的。

点评

你很肤浅,根本就不适合从事法律工作!  发表于 2010-9-16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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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6 18:51:5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 人家 ★舞、  给的建议很中肯啊
9 g7 A$ [3 i) b6 {; q3 I* q你非得揪着名人2个字在这里扯半天$ |! C* u7 F6 n5 t: n3 U
没看人家啊给你的建议( _, _) \5 V& Q( L. O' I. |
看见没
4 y: i% c: B  {- @4 D- w& g“解决办法如下,请管理员把该帖子回收,保留留言IP,必要时候可以追查。调整心态,面对人生。”" R, g, }8 {+ |" V* V" H: M3 W
+ E1 q5 @/ |$ `+ s- e; |
要是在那个论坛也这样 早没事了
( W3 f3 C4 k* c9 y* C$ P6 |- v{:4_435:}
. q" s, b, ^4 W再者说 有果必有因
, n* h# F5 L. O5 G. Z1 p- x我猜没那么简单 % Q7 r; y" e$ }. J8 @* Q9 M' ]3 F
咋不造谣别人了
7 O. p& a& n) {1 `! t# T* ~1 u/ n$ i) U7 U; u
请勿对号入座0 F% M3 j8 @) M, s: t6 C: H
请勿跨省追捕
4 G) A  S' R. |6 q9 R我闪" S$ W* E% u* |( b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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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有果必有因”?你跟那个“★舞、”一个德行!缺乏素质!  发表于 2010-9-16 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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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6 20:14:0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自己的理解偏疵只是你理解的问题,名人我也是名人啊!有什么奇怪的。你连最基本的都听不进去,现在我越来越觉得在其他论坛遇到的也是事出有因,从你回帖的方式方法上来说就比较偏激,而且用一句话就是“得一颗豆,你老是拿着说。”
# M6 u. m5 s$ D! g' _/ {! ^4 x+ L: O5 R1 E; ~
至于我能不能胜任与从事法律工作也不是你说了算,或者换个说法就是说你说并不代表一切。你既然是来寻求帮助,我已经说得很清楚了,那是唯一的正确的处理方法。如果你很了不起能把那些人,包括我一起告上法庭那就来吧,我一定让你输得彻底而干净利落。
* o5 x& R% Q# F3 r: @8 g
; S8 r- e$ B# m. @/ S( m不是任何事情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法律不是为了解决问题而设立。有很多问题与事情是在法律之外解决的。
& M( b- u2 X- o) C! ^3 u5 j5 N1 z

) L+ d  Q0 C4 u$ A7 ^5 X你不要认为你很有素质,本来这里就是平台,任何人都有自己的主见和看法,都能发表自己的意见,只要我在一天,你没有任何权利让在这里发帖的人走。4 ]2 _" h5 v7 K
+ P: u% [0 [. ^- }6 W* _( q
不要以为你很拽就能走遍天下,这个世界上比你拽的人多的是,看看你自己的回帖在手摸良心想想到底是谁没有素质,对于没有素质的人根本不配谈素质。你来这里不是来寻求怜悯而是来找到正确的出路。况且也不值得怜悯,种什么样的因得什么样的果。有时候不要想当然的自认为是,以自己为中心,你还活在这个世界上,就会有这样那样的评价与说法,当你回想为什么会有人这样攻击你,才是重中之重,也不认为别人是嫉妒羡慕恨而说你这样那样,其实说白了,你就一普通人,可以淹没在人群中没人望你一眼,也别觉得自己是帅哥,凤姐还说她漂亮呢。' e+ o8 A  w' d' n9 Y

$ l( n9 ]4 x$ [/ R3 e  ?$ a等你明白了,理解了,就成熟了,别像疯狗一样见一个咬一个,因为你要成长成一个真正的男人,而不是抽烟摆几个POSS你就是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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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你的言行!我不想和你互相攻击辱骂。尊重别人就是尊重自己,请你自重!  发表于 2010-9-16 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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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9-16 22:03: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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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x+ n/ Y9 ?( T) [
- I- p3 t/ m' \/ |0 E+ L0 I我真的不想跟你这种不懂装懂的人多说了!
( N8 C, T% T" k你连“名誉权”都不懂,还站在被告那一边,,,算了。% y9 W) T+ c  I8 I: p
而且我从来没说过自己“帅”,我也从来不自以为是,我说的全部都是实情!
' a  b6 S& y% M# M, H请你不要再侮辱和攻击,这样只会显得你自己很没有素质,也很没有教养!尊重别人就是尊重自己。

! h4 z, c3 A& H5 ]1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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