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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流雲化雨

小伙遭两男子"轮奸" 因法律空白无法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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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1 00: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之前在网上已经看过这则新闻了。
5 x$ d" \3 F1 \完全可以以侮辱罪起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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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6 09:59: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吧。男人强奸男人,无法定罪。我们国家的法还真是这样吗,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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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9 08:57:41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多案件都这样啊,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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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9 09:34:06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都没人来QJ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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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9 14:56:5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 目前就只能以故意伤害罪论?
3 U: W, m6 W2 A4 l, R0 K那如果犯人坚持自己是酒后不理智
; [# F* z6 g6 J5 }# j4 S8 C并且没有造成巨大伤害 ( }3 e1 l% g3 F3 n
而且精神伤害的定罪又有如此大的跨度
* ~: ?' K6 V/ m拿岂不是在暗示9 {: o+ J+ v* C+ o% U) Y2 @8 v5 R
QJ男人的后果不严重
5 x9 R* A' H2 B! S$ H9 S那不是很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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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9 15: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直以来都对强奸犯的作案细节很迷惑:这些人一边控制受害人,一边还能勃起强奸。。4 t% o. v+ j7 q; f0 Y0 _. l& p1 |
真的很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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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9 15:22:5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案例完全是法院故意的。以前有过这样的案例。主犯就被判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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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 15:08:2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合情理啊,就算不是强奸也可以判别的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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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 21:18:24 | 显示全部楼层
南京的那件案子不是最有也有定论的吗   虽然是男男之间的被迫性行为  应该可以找到理由定罪的嘛   上下两张皮   怎么定罪不还是人说了算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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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 22: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X9 I% O) d5 p8 Y5 M6 `& p- v
& u' F- Q0 \3 [1 \/ t5 E) u% E% C
强奸罪的主要特征是:(1)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使妇女不能抗拒、不敢抗拒的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年满十四周岁的男子。(4)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 n6 G& \; L9 `: r- H5 Y7 i' p

  E, m' q# L: l. r0 T8 x/ G抱歉的是 强奸罪只针对妇女 没你男人什么事! e8 F0 l- R/ k4 J; u% q

& e& w9 X' o2 V+ b% }另外 中国从来没鸡奸罪一说  文革时候 公检法都被打倒了 遇到这样的情况 无法可依 工农兵法官也不知道什么法律  自己主观臆断生造出来的一个罪 来处理这些事情的   
# e2 M" g  b1 A8 u  @
6 C3 H" j1 C- \0 E2 Q4 e5 p' v+ n真要定比较符合伤害罪的构成 就是情节太轻 最多拘留几天了事 还上升不到判刑的地步 派出所自己就能处理了  
3 i* j. x( }) Z$ @1 U! ^
0 F& E1 A" [  G/ Y# f( G* v个人支持修改强奸罪 应该把妇女改为他人 这里他人就可以既指男性也指女性  貌似卖淫嫖娼罪就是这么定的 所以同性组织卖淫给同性一样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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