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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流雲化雨

小伙遭两男子"轮奸" 因法律空白无法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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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1 00: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之前在网上已经看过这则新闻了。
% W* [8 h' t# i完全可以以侮辱罪起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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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6 09:59: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吧。男人强奸男人,无法定罪。我们国家的法还真是这样吗,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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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9 08:57:41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多案件都这样啊,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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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9 09:34:06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都没人来QJ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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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9 14:56:5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 目前就只能以故意伤害罪论?3 G; |5 d) x$ s4 R0 Q+ x; d1 e
那如果犯人坚持自己是酒后不理智6 G+ `5 V; i) I% H% ?7 v, E
并且没有造成巨大伤害
- c9 s! O0 P$ F% K& p而且精神伤害的定罪又有如此大的跨度0 B5 ]- x: F4 D1 R2 B; [
拿岂不是在暗示
+ a' v: B6 R, a: W8 jQJ男人的后果不严重
6 G) V* G( p% C  _/ W* c那不是很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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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9 15: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直以来都对强奸犯的作案细节很迷惑:这些人一边控制受害人,一边还能勃起强奸。。
) l5 h: M# G" ?# T真的很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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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9 15:22:5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案例完全是法院故意的。以前有过这样的案例。主犯就被判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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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 15:08:2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合情理啊,就算不是强奸也可以判别的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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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 21:18:24 | 显示全部楼层
南京的那件案子不是最有也有定论的吗   虽然是男男之间的被迫性行为  应该可以找到理由定罪的嘛   上下两张皮   怎么定罪不还是人说了算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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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 22: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Z+ K1 h; k+ B9 Z3 @0 E* I

- }$ L4 x' \  M9 W6 z强奸罪的主要特征是:(1)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使妇女不能抗拒、不敢抗拒的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年满十四周岁的男子。(4)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
! j9 W1 t* q: F8 h0 C0 P5 h1 m' y: Z0 E1 b
抱歉的是 强奸罪只针对妇女 没你男人什么事4 n* F# }9 i& V* d7 R8 x
5 z1 O7 h. K- S/ p( N
另外 中国从来没鸡奸罪一说  文革时候 公检法都被打倒了 遇到这样的情况 无法可依 工农兵法官也不知道什么法律  自己主观臆断生造出来的一个罪 来处理这些事情的   
6 @; L3 T& U" k
1 G5 B8 Q  m4 o* R真要定比较符合伤害罪的构成 就是情节太轻 最多拘留几天了事 还上升不到判刑的地步 派出所自己就能处理了  
! i/ c8 ?. G  N$ h2 z6 S& g! W
* c8 \8 d* B  I+ C7 w, ]个人支持修改强奸罪 应该把妇女改为他人 这里他人就可以既指男性也指女性  貌似卖淫嫖娼罪就是这么定的 所以同性组织卖淫给同性一样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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