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加入华同
搜索
黄金广告位联系EMAIL:[email protected] 黄金广告[email protected]
楼主: 流雲化雨

小伙遭两男子"轮奸" 因法律空白无法定罪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4-21 00: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之前在网上已经看过这则新闻了。
7 T, H; f3 b9 U. \, [9 E0 D. P完全可以以侮辱罪起诉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4-26 09:59: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吧。男人强奸男人,无法定罪。我们国家的法还真是这样吗,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4-29 08:57:41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多案件都这样啊,没办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4-29 09:34:06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都没人来QJ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4-29 14:56:5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 目前就只能以故意伤害罪论?6 s% V* W! L' ?5 [. k& Y' v$ C4 H
那如果犯人坚持自己是酒后不理智
/ S# ]% q# D8 K并且没有造成巨大伤害
6 w$ X0 V3 @0 a3 o# `! ^8 E% s而且精神伤害的定罪又有如此大的跨度
; A8 N, v. J: [拿岂不是在暗示. I$ _/ ~# o% O0 X
QJ男人的后果不严重. ~/ M+ @9 I/ j2 {8 i
那不是很kb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4-29 15: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直以来都对强奸犯的作案细节很迷惑:这些人一边控制受害人,一边还能勃起强奸。。; b, a# J* s- `
真的很强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4-29 15:22:5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案例完全是法院故意的。以前有过这样的案例。主犯就被判刑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5-2 15:08:2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合情理啊,就算不是强奸也可以判别的罪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5-2 21:18:24 | 显示全部楼层
南京的那件案子不是最有也有定论的吗   虽然是男男之间的被迫性行为  应该可以找到理由定罪的嘛   上下两张皮   怎么定罪不还是人说了算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5-2 22: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 l( u/ A7 @: M# o# D1 L: A  K" i" Z$ ^! w7 g1 |
强奸罪的主要特征是:(1)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使妇女不能抗拒、不敢抗拒的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年满十四周岁的男子。(4)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0 |5 I9 ~( d/ I! M: l0 c9 e$ p

4 X: {: y' x) G& f7 ~抱歉的是 强奸罪只针对妇女 没你男人什么事6 _# K7 B+ S8 p- ~* }; r+ y/ ~

3 a% y- j) W2 C1 A7 u" Q+ T  C另外 中国从来没鸡奸罪一说  文革时候 公检法都被打倒了 遇到这样的情况 无法可依 工农兵法官也不知道什么法律  自己主观臆断生造出来的一个罪 来处理这些事情的   
3 ?; @+ y! ], Q; D9 X  a0 f" Z2 A5 H1 `3 j. S& v8 r/ i
真要定比较符合伤害罪的构成 就是情节太轻 最多拘留几天了事 还上升不到判刑的地步 派出所自己就能处理了  
# l9 U5 ~: r: b7 }. H; r; V  l
5 W) e3 j% X! {* T& m$ M! P9 O个人支持修改强奸罪 应该把妇女改为他人 这里他人就可以既指男性也指女性  貌似卖淫嫖娼罪就是这么定的 所以同性组织卖淫给同性一样是犯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华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华人同志

GMT+8, 2025-4-26 23:11 , Processed in 0.085869 second(s), 3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