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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流雲化雨

小伙遭两男子"轮奸" 因法律空白无法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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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1 00: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之前在网上已经看过这则新闻了。: E' r4 Y0 ~  i; _
完全可以以侮辱罪起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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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6 09:59: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吧。男人强奸男人,无法定罪。我们国家的法还真是这样吗,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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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9 08:57:41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多案件都这样啊,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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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9 09:34:06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都没人来QJ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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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9 14:56:5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 目前就只能以故意伤害罪论?2 ~1 A/ E) x4 A
那如果犯人坚持自己是酒后不理智' R9 ~  S6 X/ c/ ^; x7 X4 i; t
并且没有造成巨大伤害 $ S' R5 r, C, p8 [$ u8 T
而且精神伤害的定罪又有如此大的跨度7 @5 O+ X7 c0 A6 z8 @1 E
拿岂不是在暗示9 q5 v. G; h; [+ G! Y
QJ男人的后果不严重% V: @' N% ^# o; _3 v8 E
那不是很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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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9 15: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直以来都对强奸犯的作案细节很迷惑:这些人一边控制受害人,一边还能勃起强奸。。
: R3 L  F7 p6 {( _5 Z1 I& }8 ?7 x真的很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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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9 15:22:5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案例完全是法院故意的。以前有过这样的案例。主犯就被判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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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 15:08:2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合情理啊,就算不是强奸也可以判别的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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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 21:18:24 | 显示全部楼层
南京的那件案子不是最有也有定论的吗   虽然是男男之间的被迫性行为  应该可以找到理由定罪的嘛   上下两张皮   怎么定罪不还是人说了算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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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 22: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5 X( s" x( Y& m$ H, I0 k+ d

3 o, w. @7 b2 s: h5 d# D2 {  |% l% S强奸罪的主要特征是:(1)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使妇女不能抗拒、不敢抗拒的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年满十四周岁的男子。(4)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 j* k" `/ z$ W, B0 m/ H
" ]* b( V" x, ]/ {2 s( O
抱歉的是 强奸罪只针对妇女 没你男人什么事
& [% D4 _( d3 Y. X) c: m5 q! c1 }: b: t1 ?9 y" \$ h' ~) W, K
另外 中国从来没鸡奸罪一说  文革时候 公检法都被打倒了 遇到这样的情况 无法可依 工农兵法官也不知道什么法律  自己主观臆断生造出来的一个罪 来处理这些事情的   : o$ d* P" ?) ?7 j  h
0 l( h- F: `0 G7 E6 \
真要定比较符合伤害罪的构成 就是情节太轻 最多拘留几天了事 还上升不到判刑的地步 派出所自己就能处理了  : ~( o& p  D3 a" W

. N9 [$ K( ~5 e/ ?/ z个人支持修改强奸罪 应该把妇女改为他人 这里他人就可以既指男性也指女性  貌似卖淫嫖娼罪就是这么定的 所以同性组织卖淫给同性一样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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