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加入华同
搜索
黄金广告位联系EMAIL:[email protected] 黄金广告[email protected]
查看: 749|回复: 3

同志传统婚姻问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4-21 21: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中国的文化传统中,养儿育女、传宗接代是根深蒂固的观念,正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因此,几乎所有同志在成年之后,都面临来自各方面的逼婚压力:父母,亲友,甚至同学,同事。如果你不结婚,你就是一个“怪胎”,就是一个不孝之子。% O7 _- W3 F! b" w. G' d. a
大家都知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却很少有人追寻一下这话的来源;也很少有人问及,如果不孝有三,那么其他两孝是什么。$ M+ U% t/ N3 d$ J4 A" A. c' I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是孟子在评价舜结婚的事情时说的,完整的原话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舜不告而娶,为无后也,君子以为犹告也”。从原文里能看出,这里的“无后”,并不是指没有后代,是没有尽到后辈的责任的意思。翻译成现代的话,意思是“不孝有三种,以不守后代之责为大。舜没有告知父母就结婚了,这就是无后,但君子以为,和告知了差不多(因为舜出家在外,而且是尧要把女儿嫁给他)。”也就是说,孟子的原话里,并没含有不生孩子就是不孝的含义。' D4 E) ]; Y& B# D( B# I/ O/ _
那么为什么后代人把“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句话曲解为现在的意思呢?“不孝有三”的另外两个是什么呢?这就要看汉代人赵歧所做的《十三经注》。他在注释孟子上面的话时,说:“于礼有不孝者三者,谓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不孝也;家贫亲老,不为禄仕,二不孝也;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三不孝也。”这里他把无后解释为了“不娶无子”,从此开始了两千多年的误解。但有意思的是,他认为第一不孝,是“阿意曲从,陷亲不义”,意思是第一不孝,是对父母无条件地屈从,容忍他们做不义之事。
) _9 I' |" k) w0 O& ?这就很值得我们回味了。很多同志说,为了父母去结婚。如果为了父母去欺骗一位异性而结婚,当然也就是“陷亲不义”了,无后问题没解决,反而犯了第一不孝。# ~0 O$ Q- [& @
实际上,这些古话在21世纪仍然被人们遵循,本身就是很悲剧的事情。传宗接代,是把儿女当作生孩子的机器,当作财产。父母把生儿育女当作投资,这本身就是值得反抗的。
- ]# _! }9 I+ ~3 H+ k3 S在很多人眼中,父母悉心抚养我们,投入了很多期望,子女是应该报恩于父母的。如果反过来让父母伤心、失望,显然是大逆不道的。
( u* Y/ ^; ]8 J; D, N" w父母生孩子,是要负责任的。孩子并没有要求被生下,他们来到这个世界,是父母行为的直接结果。父母的责任,就包括无条件地接受孩子,除非孩子做了坏事。
/ }4 i1 D& V" w很多人觉得自己是同志伤害了父母,但是,同性倾向并非个人的选择,也不是犯错的行为。如果你因为去抢银行被抓住,这时你确实伤害了父母。然而,你的性倾向是你自己不能控制的,就像你不能控制自己生来是男是女一样。假如社会歧视矮个子,而你只有1.55,你父母受歧视,是谁伤害了他们?是偏见与歧视,并不是你。
2 b  g; G4 y8 A+ ^- a& w. I  P儿女确实应该感谢父母的抚养,但“报恩”的说法是没有根据的。父母抚养儿女是职责,做不到就根本不具备做父母的资格。报答父母的抚养,不意味就必须任由他们决定自己的一生。中国古代虽然有过所谓“父母要你死你也要死”的话,但即使在古代,也并不认为这就是孝顺,而是人伦丧失。
! Q6 [) m- X8 o! e- n中国真正的古训,是父慈子孝,也就是父母要慈祥,儿女要孝顺,这是双方的责任。如果父母不顾你的本质,逼你放弃一生的幸福,这样的父母已经不具备被孝顺的权力了。
, p4 G; u' T. k& P" v- ?# g; r, z) y不过,仍有一些同志为了父母,宁愿牺牲自己,放弃一生的幸福,选择了和异性结婚。6 {/ F6 t* N# {: b
即使你不能接受上面这些观点,决意牺牲自己,但你也无权牺牲别人。再提一个古代的例子,《二十四孝图》里有割股疗母的故事,是说母亲病了,医生开了药方,说要用人肉做药引。于是,他就割了自己腿上的肉给母亲治病。人肉入药,是国粹中医独家创造,已经够愚蠢的了,但至少是割自己腿上的肉。为了屈从自己的父母,去欺骗一位无辜的异性结婚,是割了别人腿上的肉,给自己的父母下药,天下有这个道理么
' U  S( R: C5 I; q5 J有些结婚的同志可能并不这么认为。他们宣扬自己的理论,认为他们做到了一个好丈夫、好父亲的职责,并没有伤害任何人。他们自认为很伟大,牺牲了自己,成全了父母、妻子、子女的幸福。( I* j; B3 Z- I
这个借口的背景,是对女性的高度侮辱。/ m8 Y) X. R) L" f
“好丈夫”的前提是不欺骗。一个人一生的爱情和结合,是每个人都应有的权力。这个权力的意思,是指能在完全知情的情况下作出自己的抉择。这些人心目中的配偶幸福,是他们自己臆想出来的。如果他们自己有姐妹,会愿意她们如此糊里糊涂图地被一个同性倾向的人骗去结婚么?反过来讲,如果他们真的觉得能够让自己的配偶幸福,那么为什么不告诉对方?标榜这种“牺牲”,说的不好听一点,是即想当婊子又想立贞节坊的心态。4 O( U/ ]2 H% l/ P  ~
不过,也必须认识到,一些同志是在不知道自己性取向的情况下选择结婚的。现在他们知道了,不过已经结婚,甚至有了子女。他们该怎么办呢?* \* ]5 c& ?& l( k- h2 N  {7 u
具体怎么做,是要看每个人的情况的,基本前提当然是应该让对方知情,这是需要勇气的,而且首先需要的是良心。! s" z, [% m. K' S, q- X) T
对于很多人来讲,这样做实际上是防患于未然,因为即使结婚生子,也不会令同性的性欲望丧失,绝大多数会在婚外与其他同性发生关系,被发现、将性病感染给配偶甚至儿子的案例,频频发生。
. d- P( G$ W/ |6 `; N* t有些人会考虑离婚,也有些人可以考虑维持名义上的婚姻,分别给对方一定的自由。% Y; d3 K$ G  k
有些人觉得有了孩子,离婚会给孩子带来伤害。其实孩子是在很小的时候(一两岁开始)就能直觉地发现父母之间缺乏爱情的,这个时候,孩子当然不会懂得是由于什么原因,于是很多孩子会下意识地以为是自己造成的。这样的心态,有时能给孩子带来长久的心理障碍。所以,不要以为为了孩子勉强维持婚姻是最好的办法。; S. I& g- n- Q( v5 a
很多同志结婚是为了要一个有自己血缘的孩子。在中国,就必须走结婚这条路。
3 l6 i+ K8 O/ u很不幸的是,目前中国关于代孕的相关法律不允许代孕生子,否则这是解决你这个问题的办法。但是,不论怎样,没有任何女性愿意做给人生孩子的机器。因此,这不能作为欺骗并结婚的理由。
; Y: l3 _9 l* h还有一些同志,他们认为在同志圈子中无法找到真爱,或者受到了感情的伤害,对这个群体感到失望。最后,他们选择了传统婚姻,希望从家庭中获得慰藉,过稳定的日子。
) P% ~) k% }* X# i* L你找不到爱人,不意味你就可以去伤害别人。更何况,“找不到”绝大多数是自己的问题,并不是客观上不可能。能够不顾对方权益,通过欺骗一个人来结婚的人,他们也不太可能发展健康的同志感情。这其实与性倾向无关,是一个基本人品问题。人品如此,不能怪别人。  f; L- k" W0 ~
最后,让我们总结一下,当一个同志面临传统婚姻的压力时,能够选择自己的道路,坚持真实的生活,不与异性恋结婚,具有什么意义?1 q* ?$ ^. X5 O7 I) ~' N; b
     首先,自我尊严与不自贱,这是第一点。过去十年里,我收到过无数结婚之后后悔的同志的来信,当然这是有基本良心的,也有些人很在享受自己的“幸福”生活。
& Z2 |/ U6 q6 c& x% ^4 f* g$ ^
) M$ O. J/ r+ H% s1 }' C  其二,社会环境的改变。所谓“同妻”“同夫”问题,现在还没有被社会大幅度关注,但这是不可避免的。现在已经出现一些同妻互助组织了,她们正在维护自己的权益,并会逐渐引发社会的注意。如果大家觉得现在中国社会对同志不够宽容,那时候状况可能会糟糕得多。因为,一个群体,如果很多人成员不断做出伤害别人的事情,是很难渴望得到社会认可的。
6 E$ Y2 G+ k/ H
+ b1 J& {. K/ J" u% P& J9 a  最后,人的一生只有一次,如果一辈子靠扮演一个角色掩饰自己的本质,偷偷摸摸地生活,这样的人生实在是悲剧。
发表于 2013-4-22 07:59: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有见解。有思想。但是懂得同志很少。支持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5-20 14:38:10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说得在理,但现实就是现实,做为儿女肯定要顾及他们的感受,做为G结婚伤害了女性,但异性结婚就一定不伤害女性么,在目前的大环境下,还有每个人想法和受的教育不同及每个人价值观社会观不同,G选择结婚与否,都没错,就是后悔也没啥。异性结婚离婚就行,G结婚离婚就是伤害女性。世界很大,还是不要用一己之观点左右大部分人的人生之路,说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什么都是相对的,绝对的还是比较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5-20 16:32:02 | 显示全部楼层
很难能做到全部顾及到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华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华人同志

GMT+8, 2024-12-23 23:48 , Processed in 0.079175 second(s), 5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