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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maddog

加拿大的林俊死不足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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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8 22:58:32 | 显示全部楼层
beiji2758 发表于 2012-6-28 16:22 5 h, {8 e6 Z+ |2 k6 \
林俊被分尸的视频我完整看过了  我只当恐怖片看了  不想过多的评论,这件事情他父母都很低调的处理,自己去 ...
4 Q! k, Z, t5 N/ e1 |9 `) O) h* M
       有些人拿其父母的低调作为口实,暗指人家心虚。其实,仅仅”同性爱”这三个字,就足以使得其父母低调了,人言可畏呀,有对同性爱说“死不足惜”的,也有对419说“死不足惜”的,这让本就处于困苦之境的受害者家属如何承受呀。总之这种情况下怎么着都会被人戳脊梁骨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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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9 06: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的主观推断,只能是一种偏见的结论。
6 d, n8 C6 I  l" z
- J9 n1 U/ T+ C林俊当时怎么想的,真实的情况,在法庭没有调查千,你能说清楚?楼主连凶犯提供的视频都没看,或者说即使看过视频的,也是谋杀凶犯蓄意提供的片段,并不是全部。既然如此,怎么能推断当场发生的一切都是死者林俊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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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 E  N) C5 o1 |6 r楼主一个主要依据,林俊跟凶犯的关系非常。我们应该这么说,二人即使是再好的BF,也不能这么做。如同安乐死,动机再好,也要有严格的程序。因为安乐死牵扯的关系太复杂,程序界定太困难,实际操作太难,所以很多国家不能接纳。再说,SM的施虐与受虐,是以性满足为目标,并不是他杀或自杀。" D& n+ y  @0 l* e  D) C- }5 @
( ^& G5 m# e/ x+ Z" E
同志之间的性行为,尤其是Gay的行为,它的复杂性,同人自己也未必辨析清楚,特别是性爱的性心理。如果按常态的观念,或社会主流的道德观看,或是变态,或是淫乱。同性爱的性行为,即使是最温和的69,或当今普遍的10,在现实中依然难以被外人接受。对SM的性行为,无论程度深浅,同人内外,都要形成截然对立的二派。$ `7 J4 T0 `" O, \3 [

4 l  g0 `% H- r* U性爱和性行为,以及性心理的复杂程度,远远超出我们平常想想,也就是说419是很复杂的现象,即使是像BF关系,以及1069和SM行为等,都不是个数量多少的问题。我们可以接纳或不接纳,但不应批判和谴责。无论这些性行为是什么,只要不危及社会安全,不谋杀他人生命,尤其只是成年人的个人隐私,兴趣爱好等方面的性行为选择,硬予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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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还意识不到问题的复杂,可以换个角度看,杀害林俊的凶犯向社会邮寄肢解的尸体,难道我们也要据此推断林俊是策划的同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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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9 20: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成天419而不需要付任何代价,那才是天理不容。% u! X% B( P3 d. ]$ O% W
做了,就要付出代价。这,就是代价的一部分。
; B8 B, M3 V. J& I% [& k( [1 v 这是我最承认的一句话,我们都在等待着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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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9 23:19:2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统一楼主的意见,同情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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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30 08:13:0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419是道德问题,杀人碎尸是法律问题,我觉得419即使有过错,也罪不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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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30 08:38:22 | 显示全部楼层
简单看了一下LZ的观点,虽然我对林俊的死也是抱着很大的鞭笞,但是说到底我也是对他BF的同情和不甘!其实林俊419玩太多,背叛他BF,这些只是他道德层面的问题,罪不该死,难道异性恋就没有背叛?只能说明他的性欲过于旺盛,需要排解,罪不当诛。而他的死并非他所愿望,只是一不小心遇到了一个心理变态的神经病人!用“死不足惜”这个词语来评价林俊,你实在是用词不当,只能说从一个侧面表现出你个人内心的狭隘和自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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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 15: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太偏激了点。还是死者为大吧,想想他的父母。。会多伤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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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3 16:44:31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家都已为此付出生命了,你在这儿干吗还落井下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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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4 09:56: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说他是冰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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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4 10:43:3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真是个不要脸的东西,社会上总是有这样一些白眼狼,你妈生你的时候屁股是不是用力夹了一下,所以你脑袋有点扁?
" \1 d2 T' H0 Y* S/ N看到你那低劣文章的第一句哥就笑了。说什么“聪明的G都察觉的到”文章第一句就太高自己是聪明的,果真是愚钝的很,劳资要是在你那,绝对把你肢解。真不知圈子里有你这样的人,丢了人的脸,估计你是羡慕妒忌恨,畸形的心态,比马尿更没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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