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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自由基

我和加拿大的‘林俊’曾经接触过,想说句公道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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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7 16:36:2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多认识他的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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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7 17:00:1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都不是重点,即便犯过错误,甚至犯罪,那都是另外一回事。现在的问题是,第一我们要强烈的谴责恶魔的暴行,谴责他对我们中国同胞犯下不可饶恕的罪行,中国人要团结,中国的同志要团结。第二,我们要有对逝者最基本的尊重和祭奠,不去观看和传播视频,中国有句古话说,一了百了,生前的事情我们不要去评论,让他安安静静的走吧,他受到的磨难太多了,他的结果也太惨了。第三,我们每个人人以为戒,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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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7 17:28:21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林峻,我有的只是惋惜!不论他做过什么,人死了,我们都会哀悼他,为他祈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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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7 17:31:2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如果有他的照片,期待着发我油箱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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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7 17:41:47 | 显示全部楼层
就事论事,当事人也有错,如果只责怪一方那是纵容更多人继续这样
- Z: k, m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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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7 18:47:4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问心无愧,那么又何惧灾难找上门来呢?"——实际上,有时候即便你问心无愧,灾难也会找上门来。但总的来说,自己洁身自好,可以避免那部分本可避免的麻烦和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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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7 20:00:33 | 显示全部楼层
他人都走了,何必再说些什么,曾经的是非也好,善恶也罢都随着他逝去而消失了。
2 s! A: G* H. ~* L) T- ^5 j. x8 X( `即便真的知道他的故事,也请不要再翻出来。我们有权不想听,也不愿意一个逝者得不到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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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7 23:44:22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呵    唉    罪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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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7 23:48: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可思议,难以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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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7 23:57:41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不该出来说,人都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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