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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流雲化雨

性虐癖情歌手“玩”死六壮男 当庭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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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0 20:55:21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语。。。害人害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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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0 23:56:32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这种事情存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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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1 02:54:3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人里有未成年人和智商有问题的人吗?都是有民事能力行为的人,难道连这种游戏的危险性没有预见性吗?类似买了鞭炮,没按流程放自己伤残死亡了,能怪卖鞭炮的?买了车自己不遵守交通规则,开车伤残死亡了,能怪卖车的。本案犯只是起到了教唆,他并没有参与给死者下绳套勒人家脖子的过程,貌似都是人家自愿上吊的,对于这些。就类似看见了上吊自杀的人,你采取了救还是没救的态度。他应该属于过失杀人,因为这些人都是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应该对这种游戏严重后果有预见性,明明知道可能失去生命,非要上。就类似开了一场飙车比赛,有丰厚的奖金,但明明知道公路飙车有交通危险,你非要参加,组织比赛的未尽到安全义务是有责任,难道参赛的不也有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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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3 10:22: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茗风 于 2011-2-13 10:38 编辑
) Y  d" S7 d2 ~' A$ D( ]/ a, L( o9 ]" ~" J. T
该罪犯罪大恶极实在可恨,毋庸置疑。但我只想问一句,为什么一些官方的杀人游戏却堂而皇之,存在合法呢?类似芬兰举行的桑拿世界杯,去年一个俄罗斯参赛者就是被活活蒸死,还有吉利斯世界纪录里大胃王等挑战项目,被撑病撑死的也屡见不鲜,诸如很多吃世界最辣的辣椒,规定时间内喝完多少烈酒等等。造成死伤的也不计其数。但为什么这样的所谓锦标赛还能继续开下去,奖金丰厚吸引世界各地人参加。这和这位罪犯开出丰厚条件,要人来参加他的死亡游戏有何区别?官方致死最多赔两钱,道歉了事。而到私人就是故意杀人了。这种不对等的法律,难道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且他还自首了,比起那些醉驾冲进人群,造成多人死伤,却逃逸的,造成一死一伤被抓后,“咱爸叫李刚”的,某领导驾车拖行小孩几十米逃逸的。虽然安上了妨碍公共安全罪,却没有一个判死刑了。前者,人家是自愿参加他的死亡游戏,都是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而后者,都是不情愿的情况下,剥夺了人家生命。请问哪个愿意被撞伤,撞死?难道后者不是故意杀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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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3 12: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 I. \( J0 U( P, Z8 y
首先,我对死者表示同情。
, g) N) X) K7 r& q* g: l0 _- Y我认为," v: S) B# b& e+ v* c/ O2 |; r
1)应当看下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精神疾病。! V# U5 y' e4 ]( S1 f
我觉得,一些玩SM过火的,其实有精神疾病。6 n9 j& o$ e, X1 d' H" j* Y4 Y' e
2)应当调查被害人,是否是自愿受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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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2 18:13:17 | 显示全部楼层
玩得太夸张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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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8 01: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SM也应该有规则和底线!这种置人于死地的行为,无论对方是否出于自愿,都是违法的,属于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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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5 20:03:0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就到过他那里啊,只是不喜欢上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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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6 00:24:4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喜欢   也难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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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6 12:58:33 | 显示全部楼层
定故意杀人现在看有这个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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