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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居士应该具足五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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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2 20:08: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杂阿含经》三三.九二七等的规定,在家居士,应该具足五个条件,称为五法具足,那就是: 3 B4 C, t) _0 g9 X0 R. a9 W
第一、信具足
& }- h$ F: W" j! E1 }- d3 m& e* n信心第一要紧,如不建立深切的信心,一切的问题,都是不必谈的。对佛教,首先要有正确的信仰,信仰的中心,是佛法,佛法能使我们离苦得乐,所以要信仰。佛法是由佛说的。佛法是由僧众结集(编辑)、传流、住持、弘扬的,所以也要信仰。合起来,便是信仰「佛、法、僧」,称之为三宝。信仰的入门,便是归依三宝,归依三宝,是将整个的身心,无条件地□没在三宝的光辉与恩德之中,归依三宝之后,便能从三宝的启导之下,得到人生大道的指归──正见、正思惟、正语、正业、正命、正精进、正念、正定──八正道。
. @6 q5 F$ n" o2 L! G第二、戒具足
: k7 _9 G5 M4 k6 j6 X9 J8 M主要是指五戒──不杀生(不杀动物,而非即是吃素)、不偷盗、不邪淫(不与夫妇之外的异****接)、不妄语、不饮酒。五戒本是三归****的必修德目,归依三宝与受持五戒,本不该看作两个阶段的两层意义,如果归依了三宝而不受持五戒。好比只向学校登记注册,而不真去上课求学,那只是种善根而得不到现实的利益。五戒十善是人天道中的人天业,如果不能受持五戒,那就连人天道中的人天果位都保不住,岂能解脱生死?
2 l, _9 @1 a5 p/ [; J 如果向往出家生活,而又为现实环境之所不许,那也不妨于五戒之外,可以另于每月阴历的六斋日(初八、十四、十五、二十三,及月底最后两日),受持以一日一夜为期限的八关戒斋,所谓关戒斋,是指:
6 Z( u% Z8 t/ q$ }  (一)不杀生
5 E( c4 n: G/ F* z1 R5 O$ \  (二)不偷盗 . {, G5 g9 H: S9 Y6 @: k) u
  (三)不淫(一日一夜不可与异****接)
2 n. ?& Q1 ~9 x1 G  (四)不妄语 5 D. V! z3 @% U
  (五)不饮酒
! t# m$ v4 P( o1 _: ~( O7 ~+ R  (六)不著香花□,不香油涂身;不歌舞倡伎,不故往观听
! ?" S* V2 _. ]  (七)不坐卧高广大床 " q; E5 e$ a# o, h
  (八)不非时食(俗称持午,过日中之后,只许饮水佛教,
5 f% l3 L* d! `7 M不得进食──这一条戒的详细内容,请参阅拙著《制
$ x( `7 ]5 G9 \7 }- {* h# o度与生活》一书中的〈佛教的饮食规制〉)有关八关戒斋的详细内容,请参阅拙著《戒律学纲要》第四篇〈了生脱死的门径〉。
' K3 A7 e3 I6 U) d3 D+ P$ L% E, e  如果修菩萨道的居士,另外可以加受菩萨戒,这虽不是《阿含经》中的规定,但在大乘佛教的居士,确有受持菩萨戒的必要,因为受戒一事,相似于宣誓,且比宣誓的意义更庄严,比宣誓的效用更宏大;戒的力量乃是抗恶性极强的防腐剂。菩萨戒的主要内容,请参阅《戒律学纲要 》第七篇〈三世诸佛的摇篮」。
, v- ^( H/ {" m4 M4 i第三、施具足 & g9 ?2 j* G4 W% |0 K3 |3 g1 S
施的内容,是以尊敬心供施父母、师长、三宝;以悲悯心布施孤苦贫病;以公益施舍,促成社会大众的福利。
1 R5 P- |8 w3 T  t  v- P第四、闻具足
$ _1 P+ R0 p" |: @  持戒、布施,是重于福德的培养与经营,若要求得佛法的正知正见,并期如理奉行佛法的话,那就必须从闻法入手。看经,也是闻法之一,但是,经义博大精深,亲近善知识,「往诣塔寺,专心听法」的点化讲授,仍是必须。这是居士进寺院的最大目的。 9 y( x! U  [  o; ^  d$ f3 j
第五、慧具足 $ o, ]' @! u3 d2 Y
这是对于真谛的体会或领悟,这是从闻法的精进实践而得的一种实证经验。佛陀时代,每对俗人说一次法,便有很多人,由闻法而见谛,证得初果,那就是慧具足的典型。 4 b0 N$ ~) @6 ^8 R6 h, I5 W, D
居士的家庭生活 ( R+ G' i) ]% _3 E: l$ q
  一个居士,虽然归依了三宝,但他仍是在家的俗人,既是俗人,就该照著俗人的生活轨范去生活,而且要比没有信佛的俗人生活得更积极、更和谐、更美满、更有朝气、更有活力。唯有如此,才能使得自己愉快,使得他人敬仰,并使他人乐意来接受自己的影响。
) `( N7 v0 l) Q4 V$ }! ^, W  俗人生活的第一要务,便是建设和乐的家庭。对父母要尽孝,对子女要慈爱,敬与养,教与育,做到自己最大的可能,才算尽了父母与子女的责任。夫妇,是家庭的重心,彼此之间,一定要坚守贞操,要敬爱对方,要体贴对方,夫妇间的感情融洽了,纵然是菜根布衣的生活,仍是一个可爱的家庭。 . n; \% P& N) `( R0 K
  家庭和乐,主要是建立在夫妇之间的感情上;家庭的幸福,主要是赖于经济收支的平衡。居士,应当从事各种正当的职业,来谋求生活的所需,除了屠业(包括渔业及荤菜馆等)、盗业(包括赌业及走私等)、淫业(包括酒家、舞场、*院等),其他的或农、或工、或经商、或公教,都是可以选择的。有了收入,必须量入为出,在《善生经》中,佛为居士的收入,分作四分来处理:一分为饮食(家计的生活),一分为田业(营业的资本),一分为贮藏(家中的储蓄),一分为给予耕作商人而生利息(放款的利润)。以这样的经济计画,来计画家庭的经济,实在是最安全也是最科学的分配。 2 l5 H- R- j8 A
  但是,经济的作用是在促成生活的幸福,是在达成道德的目的。所以,佛陀责斥收入超过支出的守财奴,把他们喻为饿死狗;更责斥支出超出收入的人,把他们喻为没有种子的优昙钵果。
7 G' `& i/ B  V' Q4 k) N8 d  先把家庭经济的基础巩固了以后,除了家庭正常生活的所需,如果仍有余力的话,就该用于家庭以外的福德──供养三宝及公益慈善等的事业中去了。所以《杂阿含经》中也说,居士的财产,应该分作三种用途:一是供养父母;一是养育妻子儿女乃至周济亲属、朋友、仆从等;一是供养沙门、婆罗门(三宝即在其中)。 6 f- \& s% w/ B1 P
  一个居士,应该时常亲近三宝,但如不顾家庭的事务,放弃了对于父母子女及夫妇的责任,专来亲近三宝,那不是佛所希望的事,除非已经尽了对于家庭的责任。 * r! I  c( b$ x. E/ ~6 S
  一个居士,应该无条件地供养三宝,但如克扣了父母的所需,减少了子女的营养,节省了丈夫或妻子的生活费,降低了仆人的工资等等,拿来供养三宝,那也不是佛所希望的事,除非得到了对方的心许,或者是出自各人的自动。 ' p, `1 B% A! o' }+ Y
 因为,一个居士,不能由于信佛而破坏了家庭的和乐,应该由于信了佛的缘故,而使家庭更加和乐起来。否则的话,你的家人,因为不满你的不顾家庭而只顾三宝,他们不但对你起反感,也连带著对佛教起反感。这样一来,你本为了恭敬三宝,却使你的亲人变成了三宝的反对者,这是非常不幸的事。我在前面说过,居士是理想的菩萨道的实行者,菩萨是以救度众生为要务。如今,你把自己的亲人,拒之于三宝的千里以外,还谈什么救度众生呢? # g% [' d& t  ^- O
总之,一个居士,应当是一位菩萨道的实行者,首先要变换自己的气质,再来佛化家庭,然后佛化社会。居士当拥护三宝,切不可毁谤三宝。 * i7 @2 |) a" \* }0 a*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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