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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1 10: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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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法律解读:! T- m0 A; z. J4 \5 O7 V
猥 亵儿童罪是指猥 亵不满14周岁的儿童的行为。猥 亵行为既可以是强制性的,也可以是非强制性的;猥 亵对象是不满14周岁的幼男或幼女;猥 亵行为出于故意,且行为人必须明知被害人是或者可能是儿童;如果儿童为幼女,则男性 行为人不具有奸 淫的意图,具有奸 淫的意图则构成强 奸 幼女罪;如果儿童为幼男,妇女对之实施猥 亵 行为的,则包括性 交行为与性 交意图(如果一般认为猥 亵行为必须是性 交以外的行为,那么妇女对幼男实施性 交以外的行为构成猥 亵儿童罪,而妇女与幼男发生 性 交的反而不够成犯罪,这明显导致刑法的不协调),犯本罪的,根据《刑法》237条的规定处罚。4 C3 r5 d0 W, e# K6 Y/ r* A* O
附:3 M$ @1 b1 X" }5 O" f7 e1 G1 x
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 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P k f# F7 P* k" w- X3 k! X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 c; g* X u, c' ^% B& `% d# B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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