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悟司法考试命题侧重点及命题技术的变化:司法考试的重点每年基本固定,但是每年都有相当的变化,所以作为读者,如何了解每年的细微变化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事情。通过历年真题的学习,你就可以发现每年题型(如2003年增加了论述题)、侧重点(如''客观试题主观化''''加强对理论深度及综合运用能力的考察''等)的变化,而这些变化仅靠语言往往难以表述清楚,只有通过做不同年份的历年真题,才能非常直观地感受其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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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选题就把当年司法考试的大体基调定下来。没有被选为当年考试的试题会放在题库中作为今后司法考试的备选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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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f x& ^1 p 一方面应当渐趋稳定,另一方面又需要不失时机地与时俱进。这两个方面的结合,就使司法考试的内容必然呈现出新老两个侧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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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L) U1 j7 x 树立信心以后,还要有认真复习应考的实际行动。在整个复习过程中,要时刻注意方法方面的探索。以下两种重点分析法,无论对法科还是非法科学生来说,都是十分重要的。由于大纲将其独立一编所以其重要性非比寻常,今年的司法考试中特别是第四卷主观试卷中极有可能重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身影。2 w0 n0 y6 o. X1 J. S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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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历次考试的变化中,我们可以总结出,司法考试卷一的命题越来越精确化和细致化,要求考生要准确识记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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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 E( s9 `% B: g2 C4 \ 但由于它的集中性、重点性、准确性、竞争性、体系性以及对法学教育规律的把握和影响力,对经历大学司法考试教育的学生有提升水平和修正观点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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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国滢老师不仅是司法考试的命题和拼题老师,而且还是政法大学研究生考试的出题老师,他往往把法大研究生考试的题目直接搬到司法考试中,如06年最后一道论述题就是政法大学2004年研究生考试的原题。刑法犯罪构成要件因今年大纲的重大变化同样是命题人出题的热点,考生应该注意''三要件''和''四要件''的区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