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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2 17: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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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目前还在自治状态下,享有立法权。当然这部分法律只在香港范围内具有约束力,我们是不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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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 D; \2 X h J刀子 发表于 2009-6-23 16:02  $ L6 P& e$ @7 F%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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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 l0 R8 W+ S2 T3 l, ~7 N 大哥,你陈述的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很多漏洞,这个司法解释是针对一般情况下,未成年人与其发生性行为是不以强奸罪论处,但是猥亵儿童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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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男性与不满14周岁的女孩发生性行为,且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是特指改名男性也是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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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0 K! O+ M0 ~* `" U( B/ E6 B 还有,从法理上来说,香港的立法权是中央赋予的,它的立法在全国是具有约束力,但只是在香港地区的范围内生效。约束力和生效范围在法理上是两个意思。而且香港的《普通法》也是全国性的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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