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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2 17: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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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目前还在自治状态下,享有立法权。当然这部分法律只在香港范围内具有约束力,我们是不怕的。( p/ @5 U+ C6 F7 V"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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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子 发表于 2009-6-23 16:02  $ D& k" D! @. I s7 L$ I8 S
9 K, | b$ j3 {( x) t7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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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你陈述的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很多漏洞,这个司法解释是针对一般情况下,未成年人与其发生性行为是不以强奸罪论处,但是猥亵儿童罪呢?# @. ]& w. }& X( F4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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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男性与不满14周岁的女孩发生性行为,且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是特指改名男性也是未成年人!4 A6 i& X( r/ s/ H7 P- B
9 l9 ^, A9 X0 p! m 还有,从法理上来说,香港的立法权是中央赋予的,它的立法在全国是具有约束力,但只是在香港地区的范围内生效。约束力和生效范围在法理上是两个意思。而且香港的《普通法》也是全国性的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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