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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176175086 于 2009-4-27 01:25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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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9 J" D Q/ x" z我错了,错得一塌糊涂.
( b# B% w* t2 v& `+ C还好的是,我懂得我错了,我差点放弃了爱了4年的他。因为一时之气导致了火遮眼.说出了很伤害他的话。我知道他很生气。每个人都有生气的时候,人生气的时候是真的不用吃饭的。会气到饱的。8 u( |+ b, H& a* C, B; C
生气的时候觉得别人结婚几十年的人儿孙满堂的都有离婚的。冷静下来,那是别人的事情,自己不能做比较。...% x9 _1 E: j7 u2 D5 _
发现自己真的很过分。* t' t+ e t& x' a: I1 Y& O
随之,认错,希望得到他的原谅。.为什么要企定给人打?好傻吧?干吗不闪,干吗不躲.就因为我错了。
4 o! V* m: z/ V3 q* b不指望自己可以做些什么,只希望自己爱的人能过得开心。
' K- v. u6 Q0 I5 j3 E, [9 l吃一个月的斋.就当是为我爱的人积福.( V0 H0 V I4 e; f
0 y; K# T' ~! E! F: [$ f* T9 o我不够格说别人。发这个贴也有灌水的成分吧.. } G n, u% @1 U$ x
只是想说,错要认,打要企定!这个道理,无论在人生还是感情,对于爱人还是亲人,甚至朋友都很受用。从小听到大都不明白这个道理。这次,我明白了。! q2 Z% i6 H( u! s0 c4 a# N
: \1 z( O# J5 t) w7 c" U `4 ^突然想起,曾经有一个人在一个狭小的空间里,看着我,对我说喜欢我,其实当时我也很喜欢这个人,只是因为觉得很尴尬、不敢主动点,没有出声.miss掉了这个人。要是当时没有因为这点尴尬,自己也肯主动点,或许就不会miss掉,至少拥有过., h; [) Q3 V3 B( c6 m- _
4 X6 E, X: r1 A( i6 |1 E/ ~不想再miss生命里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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