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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176175086 于 2009-4-27 01:25 编辑 3 n! ~) H# j2 V, v/ _
5 w1 @# m2 K- E6 K我错了,错得一塌糊涂.4 w* j; H+ b' h0 j' R& |
还好的是,我懂得我错了,我差点放弃了爱了4年的他。因为一时之气导致了火遮眼.说出了很伤害他的话。我知道他很生气。每个人都有生气的时候,人生气的时候是真的不用吃饭的。会气到饱的。
1 H9 g; e( s$ U' w: v3 U生气的时候觉得别人结婚几十年的人儿孙满堂的都有离婚的。冷静下来,那是别人的事情,自己不能做比较。...
+ a, Y, t8 E4 j2 s- Y2 N/ u发现自己真的很过分。
3 Q0 i3 P# t" o7 U# F% S7 c7 X随之,认错,希望得到他的原谅。.为什么要企定给人打?好傻吧?干吗不闪,干吗不躲.就因为我错了。; U$ H$ h# F/ l* {2 e
不指望自己可以做些什么,只希望自己爱的人能过得开心。
" f2 ?9 y5 i* z' W1 @吃一个月的斋.就当是为我爱的人积福.) f6 r, k9 i( E; T( ^
. Q# Y; n1 G, A1 ^我不够格说别人。发这个贴也有灌水的成分吧.) W0 y) k8 m: Z9 v% x- l0 f
只是想说,错要认,打要企定!这个道理,无论在人生还是感情,对于爱人还是亲人,甚至朋友都很受用。从小听到大都不明白这个道理。这次,我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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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K7 x v$ p+ f* e0 p! @8 z突然想起,曾经有一个人在一个狭小的空间里,看着我,对我说喜欢我,其实当时我也很喜欢这个人,只是因为觉得很尴尬、不敢主动点,没有出声.miss掉了这个人。要是当时没有因为这点尴尬,自己也肯主动点,或许就不会miss掉,至少拥有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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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5 D/ h: r. z4 X3 C不想再miss生命里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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