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加入华同
搜索
黄金广告位联系EMAIL:[email protected] 黄金广告[email protected]
楼主: 嘉诚

已删帖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3-19 16:39:04 | 显示全部楼层
咱不讨论换住址换号码换工作有没有。
$ h7 x" @3 S) d/ v  ]单说,两条路,你二选一:1,继续陪他做一个怨夫,久了之后你俩也就是一路人了,再在一起谈恋爱也就不觉得多么荒唐;2,要换什么你自己心理清楚,换掉该换的,能换的,重要的是 ...
) Q, R6 K; ?; d5 d" S0 B米然 发表于 2009-3-19 02:24

/ ~1 S& X6 R+ R# t0 `$ Y" [9 [2 T很精彩:38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3-26 08:05: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被他的职业所迷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3-26 12:34:04 | 显示全部楼层
他不是想死吗 叫他赶紧去 也许还能给他送个花圈什么的( H  v) w- R: \) [  i
还有 亏空公款啊 以后得玩完 咱可不能给他拉去当替死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3-26 12:58: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让警察在我心中幻灭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3-27 04: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他做了那么多不应该的.....本不应多说,但不解的是为何他还会如此纠缠于你,是不是内心里还是有份牵挂和在乎呢??????????不得而知.! w' a  c% W& M
即便死,也需要死得其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3-27 04:38:2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了加油噢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3-27 08: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個人覺得你們都沒理解LZ的心意哦.
2 t) l: |3 O# s7 W" Y- \LZ此時已經沒有倦戀;只有煩惱.# Y$ }% t* R( A( l, D- J
LZ也不是沒跟他分手,而是提出分手給他一直騷擾.3 x) T7 ?0 V1 H/ N
" h- o- r* Z0 k/ o+ p
LZ,我的意見是:他不是警察嗎?/ i1 Q9 Q. |/ X3 ~
他如果再騷擾你,你就明確告訴他,到他工作單位跟他領導投訴.& R; ^+ w* G( ?0 K
+ `, k0 E5 a0 V+ h; B! ^, {# a- _
其實,投訴是沒用的,只是,他的工作只怕........3 Z8 C+ D3 Y: Q" W* ]2 a2 _8 C
他不會不考慮這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3-27 18:50:37 | 显示全部楼层
警察是受过专业训练的流氓,我有个朋友就没事去娱乐场所转转,老板都会过几天偷偷表示一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4-3 13:53:41 | 显示全部楼层
早分早好~~这样的男人不要也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4-3 14:05:0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机器人 于 2009-4-3 14:08 编辑 % j) r; f* T1 w. c* x

3 l% s8 p# h5 ]9 J4 ^看到大家都是劝分的帖子,说句实话,我很不解,因为我原以为有些人会读得懂一份变态的在乎.请注意,中心语还是在乎,只是过度畸形致使对方生厌罢了...但谁没有错了,如果是因爱而错,为什么不可以去帮助他一起改正呢?就像一个瘾君子在把自己所爱作为救命稻草时,爱人却选择离去,那他还有戒除的必要和可能吗???????5 C* l& |) ^% v! o2 ~0 g& G
当然,我并不是说歇斯底里,甚至耍卑鄙手段的爱是值得歌颂的,我只是想说这个圈子的已经很琉璃化了(正如我所闻最长的也不过十几年....一辈子的神话始终未见上演.......),为什么不能互相珍惜可相拥的一分一秒呢?
# l1 j% f% V/ }# [. _也许,我本身就不是一个洒脱的人,也许我只是在为自己的某些过激行为在辩解什么.....随便吧....希望楼主和楼主帖子中的他都能从这个回帖中看懂什么,但愿吧......
6 L6 P3 e; D& F; V. o4 v: g- k0 ]4 |( E5 V
补一句:"总是打着忠贞的旗号,干着放荡的事情".若如此,我以上都是废话,一次放荡可以理解,但总是...不免让人唾弃.....看楼主自己想法,若无爱,就选择平静地看待所发生的一切,做个看戏而非演戏者.若还有爱,几乎不可能,那就和他说这是最后一次彼此把握的机会.毫不留情,不假思索地留下或离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华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华人同志

GMT+8, 2026-10-21 12:21 , Processed in 0.017844 second(s), 3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6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