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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缘——姻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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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 每到这春暖花开的时节,我就天天想他。华华与我同居六年,留在我心中的往事如过江之鲫,成千上万,难以数清,常常合上眼皮,脑海里就浮现出他栩栩如生的音容笑貌。即使是这样,我也很惭愧没有把华华的真实面貌“奉献”给大家,恐怕挂一漏万。他太好,我太“坏”,“坏人”写好人,就总也写不好。
/ t6 e) w2 k ~4 \爱弟的名字本来叫“- - 华”——最后一个字当然是“华”。他和我都觉得那名字像在土坷拉里刨食的,不像一个搞艺术的,就依着我在深圳打工时的化名“李新”改为了“李华”。至于我叫“李新”,则是因为我没有听从父亲的“指示”,擅自跑到深圳的缘故。那时节,我刚出校门,“书生意气,挥斥方遒”,“指点江山,激扬文字”,不愿意用自己的本名,并且立下誓言要凭自己的本事打出一片天地,免得别人嚼舌根子 ,说自己是仗着老子才“成事儿”的。父辈的两个战友当时就是主管广东的“老大”,既有“一手遮天”的行政权力,其家族的经商范围更是遍及港澳东南亚,可我从来也没有求过他们,甚至不让他们知道我就在深圳。这个家族的一个侄孙和我同岁,也是个“同志”,在广州开了一家酒吧叫“圈中圈”, 我有时去那里玩,都是“挂帐”,从不付钱,因为老板喊我“小叔”,是我的晚辈。我警告他,如果同他家族的长辈说起见过我,我就“拆穿”他!于是,他自然三缄其口。说起来,这一大半的原因也是为了华华,他不习惯生活在“权贵”的怪圈中,喜欢自由自在的平民生活。我用“立新”(当然是除旧立新之意)的谐音化名“李新”,华华自然就叫“李华”了,新哥的宝贝弟弟嘛!3 q" u/ U% Y0 V+ l l
华华是江浙一带人氏,我曾去过他家那江南水乡的老屋,留下了很温馨的印象。他自幼失去母亲,父亲又是不成器的,幸亏他的兄嫂把他拉扯大。华华极少提及他的父母,但对兄嫂很孝敬,等我们经济好转之后,逢年过节他总要给他们寄钱送物,这使我常常想起黑脸包公的故事(包公也是孤儿,受兄嫂养育之恩)。华华很小就远离家乡,自己在京城舞院附中学习,后来考上大学,都是他的兄嫂给他提供生活费用。这也说明他的兄嫂是很本分很善良的农民,思想也很开放,能够把自己的弟弟送到“皇帝”呆的地方。舞院和附中都是很费钱的所在,那里的孩子们穿戴都很洋气时髦,谁若是“土气烘烘”,就会叫旁人瞧不起,肯定会遭到白眼和歧视。兄嫂给他的那点儿生活费,不可能供华华衣锦食精,他就默默地忍着,星期天同学们外出潇洒,他就自己满身汗水地去练功。我刚刚认识他时,还亲眼见过那场景。0 ` y4 J0 K/ q6 W; E
一个星期天上午,我去舞院附中找他。在宿舍里转了几圈,也没见到他的踪影。路过舞蹈教室,我听里面有音乐,就扒着头往里看。华华正在自己跳舞。他就穿着一个蓝布做的小小的三角游泳裤衩,那年月很流行的,可以从一条裤腿套过去,在另一边系带,不用去更衣室也可以换上。这个游泳裤衩还是我“淘汰”下来,扔给他的。华华练的很投入,一圈圈地旋转着、腾跃着,浑身的汗水把裤衩都洇透了,成串的汗珠一道道顺着胸脯、脊梁、大腿往下流淌,洒得地板都湿乎乎的,整个人就像从水里捞出来的。我见他这模样,就去街上买了两根两毛钱的冰棍。华华见我来了,非常高兴,一边大口唆着冰棍,一边就那么水淋淋地披上衣裳,我就骑车带着他到街上乱转,饿了就吃五毛钱一碗的京城小吃“卤煮火烧”。华华直嚷“卤煮火烧”真好吃,他已经一个月不敢买肉菜了。我问他为什么,他说还没有收到哥哥嫂嫂寄来的生活费。我身上就剩五块钱了,掏出来塞给他,他还坚决不要。我就只好“借”给他,过了十来天他有钱了,还郑重其事地“还”给了我。此时我们还没有发展成“伴侣”的关系。
) f8 }' v& }2 W- R$ B6 S4 G1 p后来,我们结合了。“结婚仪式”是华华张罗的,当然非常秘密,地点也是他选的,在民族饭店八楼,有鲜花,有蛋糕,有红葡萄酒,还有熊熊燃着的大红蜡烛……洞房花烛,夤夜锦榻,就在那一晚我们从精神到肉体都完全结合了。这种事情岂能告诉别人,所以“婚礼”就只有我们两个人参加,既是主人又是贵宾,花了他所有节省下来的钱,使我们“婚后”啃了三个月的干烧饼,“蜜月”是在租的京郊农家小屋里度过的。从那以后,我就开始从自己的生活费中“挤”出钱来给华华添些必要的东西。“挤”——这说法可是十分恰当!我上大学时,我父母每个月只给我二十元人民币,还经常用红军“过草地”“吃树皮”的革命传统教育我。我很理解他们,因为父母不情愿我成为“八旗子弟”那样的纨绔少年。二十元钱中,十五元是我的伙食费,剩下的五块零花。怎么帮助华华呢?我实在不愿意他成天穿着那件灰扑扑的运动衣,就借着出去比赛的机会花了十八块钱在天津的小白楼市场买了一件香港产的T恤衫,红白相间,尼龙质料,有一排显眼的塑料拉链。当我把衣服送给他时,华华的眼睛睁得大大圆圆的,脸上放着亮光,小嘴张开合不拢了。他的同学们都抢上来观看,都说第一次看到这样鲜亮的时装,第一次看到“塑料拉链”(我也是初次看到)。华华穿上这件T恤衫,整个人都变了,从“灰姑娘”变成了“白马王子”,他悄悄告诉我他“在学校里风光了好多天”!他的同学们求我帮他们也带几件,我始终没有去办,因为我不想。
8 ^, l5 J2 O) p& z) ]我上大学时在电视台文艺部兼职打工,有一些收入,也改善了我和华华的生活。我上大二时认识的他,半年后结为伴侣,我大学毕业时他该上大三。我去深圳两年后,他毕业了,拒绝了“中歌”“东方”“总政”等单位,马上直奔深圳和我团聚。凭着他的舞蹈才华和实力——他曾是全国舞蹈比赛少年组的冠军——留在京城的大型文化单位是绝对没有任何问题的。可他没有留,甚至想都没想,就毅然决然地跑到深圳来找我这个哥哥!——现在回想起来实在惭愧,华华的心灵是那么单纯质朴,就如同一张纯净洁白的素绢,他就不曾有过一丝一毫的犹豫!要是换了我,总得想想自己的前途,考虑考虑自己的事业……可华华,什么也不琢磨,一心一意来投奔我这个哥哥!因为他就有“一个心眼”:这里有我们共同的家,有我们如胶似漆的亲情!深圳没有什么像样的剧团,他就在一家民办剧团里领舞,还经常去香港客串演出。华华的大学班主任曾“骂”过我,说我把他最优秀的学生“拐”到了深圳这个“文化沙漠”,是“葬送”了一颗即将冉冉升起的舞蹈明星!我也就这个问题问过华华,他这样回答:“什么明星不明星,只要我们两个能在一起,就什么都不要紧!哪怕吃糠咽菜破衣烂衫也不在乎!”而我——他如此信任的哥哥,后来还是因为什么“事业”、什么“前程”把他“抛”到了万里海外!我和华华相比,真有天壤之别,而且肯定是我在地上!他是那么纯净,仿佛不食人间烟火;而我那么龌龊,功名利禄如蝇逐臭!如果可以重活一次,我是宁愿身挨刀劈斧剁也不会和爱弟分离的!可惜,“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
8 _! q3 P( L7 J$ s我们后来在深圳同居的那几年,我可以大把大把地挣钱了,家里的“财政”由他管理,他仍然从来不大手大脚,因此我们也攒下了不少。我估算了一下,大约有百十万吧。他临出国时,我都给他换成了美金。但他还担心我,把83000元人民币存折秘密留给了我。他知道,要是挑明了给我留下,我是死活不肯要的。但他没有想到,这笔钱让我竟然伤感绝望,险些崩溃于海岛沙滩!他应该明白,我要的就是他——我知冷知热的宝贝弟弟!没有了他,我要钱有什么用?!
4 ?; D% d u! a# |$ O' n华华虽然很漂亮,但决不轻浮。他最大的特点是为人忠实。他成了我的爱弟后,就把一切都给了我,包括他的心灵和肉体。兴许他也受到了“从一而终”的传统文化的影响,在他纯粹的心灵里,把我认定了终生依靠。可能他从小没有父爱的倚仗,就把我既当作哥哥也当作父亲。他非常听话,也很温顺,极少与我争执,有时我们拌了几句嘴,也总是他先“服软”向我“认错”。我到深圳打工时,他担心我的生活,竟然“卖血”给我寄来三百元!当时吃过用他的“血钱”买来的馒头咸菜的人中,有的已经奋斗成功,成为身家亿万的大老板,可提起来那件事情,无不感叹嘘唏,甚而垂泪。有一个我的大学同窗,也是吃过那馒头咸菜的,现在自己有一家律师行,一直自愿担负着太行山老区“芳华希望学校”的所有教学经费,因为那所学校是用华华留下的83000元人民币建造的。
' c, x: L" X4 h华华虽然置身于文艺圈中,每天接触着光怪陆离的花花世界,但他洁身自好,守身如玉。他郑重地选择了我,把自己青春阳光的柔嫩胴体慎而重之地交给了我,就仿佛同时承担了一种神圣的使命。我身强力壮,性欲炽烈,有时不管不顾不分场合地点就要与他温存做爱。比如他半夜刚刚演出回家,还没等洗澡吃饭,我已经把他搂抱在怀里了,他总是乖乖地先满足了我。有时他实在饿极了,就一边让我抽插着,一边往自己嘴里填些吃的。还有时他很累,睡的很熟了,我把他折腾起来做爱,他总是闭着眼睛,似睡非睡,嘴里却轻轻哼着……醒来问他我用了什么姿势,他却答不出来。我经常一夜要和他做五六次,他也都笑颜承受,还表现出很爽快的样子,但有时做着做着他就闭着眼睛睡着了。相处日久,他的性爱水准也被我“强行”提升了,有时他也主动“挑逗”我。他临行前的个把月,基本是他天天“缠”着我多重做爱,因为他的心中明明白白知道此刻一走便是永诀,他要给我留下最最深刻的印象。那些天,我经常一边做爱一边暗自垂泪。我也曾劝过他,出国之后遇到好的朋友可以再交往一个,他总是斩钉截铁地说“不”!“我的身体再也不允许任何人碰一手指头!”华华同我说了好多遍这句话,每次听到,我都哑口无言。4 n6 i- s6 |" s% ?8 @
当年“追”过华华的有不少人,其中可有比我能耐大得多的。记得电视台有一个导演,好像是姓杜,就曾使过大劲猛追华华。杜导也算是我的“师辈”,在台里说一不二,那时候我是一个打工的穷学生,自然不敢惹他。有一晚检片,他拽住我又啃又咬,大手伸进我的裤裆捏揉搓拉,把精液都弄出来了,内裤里湿了一片,我也只得忍气吞声。我后来去了深圳,华华几次参加舞蹈大赛都是杜导负责转播,杜导就请华华吃了几次饭。也不知他从哪里打听到我在游泳队里的那些糗事,就添油加醋告诉了华华,还说了我许多恶毒的话,比如言之戳戳地说我“玩腻”了必定会“甩掉”华华。更为可恶的是,他带华华去东城的昆仑饭店吃饭,故意磨蹭到深夜,用意就是让华华住下。华华当然不肯,他就把华华赶了出来。华华没有钱“打的”,深更半夜又没有公交车,就自己步行回了学校。要知道,从东城到海淀,有几十里路呢!
; u8 x) g' ]7 n! |3 n* w我知道这件事后——是华华后来告诉我的——曾想找那个姓杜的算帐。可华华劝我说,自己又没有吃什么亏,就别惹事了。依着我,是想找人把他“花”了的(江湖黑话:把脑袋打开花的意思)。其实,那个杜导也不是什么“坏人”,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他追华华也没什么,就是不该仗势欺人。- o# G3 c. n& O* X. {
华华从姓杜的嘴里知道了我在游泳队的事,一定是半信半疑;而姓杜的说我会玩腻了甩掉华华,华华却丁点儿不信。他太相信我了,把我看得“高大完美”,他自家心里就容不下瑕疵。他的意思我很明白,我认识他以前的事情,他管不着;和他结合以后,我就是他的人了!他的种种原则,也相对影响制约着我,使我自己也很守规矩。比方我在深圳他在京城时,我就经常独守空房。有时夜里实在憋不住了,就自己“打打飞机”。我做了影视公司的总经理助理后,就干脆把摄制任务安排在夜间,也是为了有事可做,不至于耽溺酒色。有一次我在广州“圈中圈”同志酒吧玩耍,我那侄孙老板叫了一个很靓的男孩子陪我喝酒唱歌跳舞,走时非要我带上,我软磨硬抗不干,他就说是侄孙儿“孝敬”我“老人家”的,不用花钱,反而叫我“骂”了他一顿!2 V. X: n' W X8 H" \. M/ R. k# t
好容易盼到我和华华相聚,第一天肯定是彻夜不眠!俗话有云:久别胜似新婚。当真是那么回事!我一定簇拥着他那滑润娇嫩弥漫着阳光少年青春气息的美妙胴体,摸个够,吻个够,插个够,也总是没完没了没有个够!记得做爱倦了,我拂弄着他小憩,他总是嬉皮笑脸地问“够本了吗?”我总是回答“不够本!”“不够本还来呀!”“来就来,谁还怕你!”结果又一轮冲刺。他大学毕业马上跑来深圳,我们已经有了房子有了车,我从机场开了“标志”牌的黑色私家车接他回家,一路上他都在亲我吻我,还把柔嫩的细手伸进我的“要害”轻轻抚摩,险些“害”得我闯了红灯!进了深南大道的公寓,我们就立即分秒不停地搂抱在一起开始做爱,整整缠绵了三天三夜!这三天三夜,我谢绝了一切公务和交往,甚至关了电话,就是陪着华华亲热。我们在这几天里,均一丝不挂,卧室、浴室、客厅、厨房,还有阳台,都成了我们狂热做爱的场所。我俩是饿了就吃,困了就睡,出了汗就冲澡,想做爱了就连抽带插,但往往是正在切着香肠,我就又来了情绪,把他抱到案板上就狠狠进入。我们还看了许多台湾、香港和日本、欧美拍的同志性爱“毛片”,一边学着片中的姿势,一边创造自己的风格。我说:我是要把这两年“空缺”的好日子都“补回来”,弟弟别怕“辛苦”啊!他点头称是。1 h" H/ {3 Y4 S7 ?
我和华华的故事,上世纪活跃在八九十年代的同志们,有不少知道的,还有的和我们有一面之交,还有一些人是我们的朋友。有一回,京城的同志们突发奇想,在天安门两侧的“东宫西宫”搞了个“评选”,评出了“四大美男”、“四大牡丹”、“四大童子军”等等,据说外电都有报道。其中的一个“童子军”恰巧是我那剧组的职员,跟我说起此事,不无遗憾地感叹:“要是你家华华参加,肯定是花魁榜首,哪儿有我们的份!”( k+ ]& q- A5 p3 q# G
我和华华才不会参加呢!我们俩都不情愿到社会上张扬,主要因为我们都是做文化的,有可能成为“公众人物”,必须注意自己的“形象”。“中土文化”和“西方文化”差异很大,你在欧美可以公开自己的同志身份,可在我们古老的祖国就会遇到无穷的麻烦!再者说,华华和我都想过平平静静的家居生活,也从不到同志场所抛头露面。如果不是我“背信弃义”使得爱弟远走他乡,我们现在还有滋有味地过自己的小日子呢!( {: D( F u2 y5 y4 j
后悔药,没得卖!( e ]2 L2 v/ u3 m. x
虽然我没有“戎马倥偬”,却也创作剧本统筹拍摄全国旅行成天忙乱不堪。把华华的形象逼真准确惟妙惟肖地折射于大家面前,是我十几年最迫切的心愿。所谓急景流年,时不我待,现在终于写出来了,稍微宽怀。3 G! u* ?9 \0 U1 Y
这就是我和华华的因缘——姻缘。3 p0 o. H( \+ D q4 f+ u
因缘——是指由于“上天安排”的原因产生的缘分,出自佛语。 _1 y1 O! E* E2 d% D1 k
姻缘——是指世俗婚姻连接的缘分。
0 E; ~, U$ J$ g1 k. o! O/ S我和华华相识在电视台的排练场,就是因缘,如果早几分晚几分前赶后错就可能没有缘分了(如果我没有去找什么导演台本,或者华华当时没有在化装室里,可能就是另一种结局)。偏偏那个时候我去了,偏偏那个时候他正在,这就是“因缘”。“百年修的同船渡,千年修的共枕眠”,我佛是很讲因缘的。' T) o n# t6 _) I. O- j u
有了“因缘”,进而发展,就有可能有了“姻缘”。我和华华就是如此。同居六载,占人生光阴(按活九十岁计算)的十五分之一。缘来可聚,缘走即散,也许人是抗不过命运的,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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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得因缘,“有缘千里来相会”。
/ R/ N+ n: h' Y6 i% M+ L- t没有因缘,“无缘对面难相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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