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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业的升温,也使得旅游市场暗流涌动,一些旅游公司想方设法设置“圈套”,套取游客钱财。 招数一:含糊其辞掘“陷阱”。一些旅游公司,为了多拉游客,故意使用模棱两可的宣传词。不少游客,常轻信旅游公司宣传,不深究文字意思,结果上当吃亏。某旅行社的“上海旅游”宣传单上称,游客交纳一定费用后,可“观上海市夜景”,然而,到上海后,导游又要求每位游客交50元游览费。原来,宣传单上所说的“观夜景”,仅限于游客自行徒步观赏,要想导游带领就须另行付费。
; b' V, x" i) Z! ~- ?3 V1 i. W 招数二:信誓旦旦打“白条”。有的旅游公司,施演欲擒故纵伎俩,对参团游客提出的各种要求,先满口答应,随后又以种种理由不兑现承诺。南京市民谢女士近日反映,她父母参加当地一旅行社去洛阳。行前,她特向旅行社提出,安排老人往返途中乘软卧,超额票价由她补齐。旅行社承诺一定照办。可事实上,她交了软卧钱,老人却坐着硬座车。
# ]3 S' V: [5 `4 U: \$ J1 E 招数三:生拉硬扯去购物。旅行途中购物与否,应该由游客自己决定,可不少导游硬是拉着游客造访“定点”厂家、商店,诱其购物。
, m- `6 Z4 u, ]1 u( e8 r+ c3 Z6 K t 招数四:借“别具特色”设陷阱。有的旅游景点,高举“特色”旗,暗地里将手伸进了游客钱袋。有一些风景区借感受当地少数民族的婚礼风情为名,大“宰”游客。5 R M! ?6 B( z) I* _
招数五:更让人气愤的是,为了骗游客掏钱,一些地方导游与商人串通一气,与游客“攀乡亲”,借机欺诈游客,推销假冒伪劣商品。
/ `7 m6 L% p, N# c; z9 A 希望人们外出旅游时,还真得多长个心眼,谨防挨宰受骗。法律常识不可少,签订协议要仔细,避开“陷阱”才能把钱花到刀刃上,玩得放心、舒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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