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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便写>谁是坟墓的挖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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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8 21:05: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某男痛心疾首地问我,跟相爱甚欢的女友千辛万苦地同居了,为什么问题越来越多了。抱怨了一个小时之后,他不等我插嘴,斩钉截铁般地下定论:同居是爱情地坟墓。 / o4 v% r. r% h: x! z& d
   哎,亲爱的们,要我说多少遍你们才能够记住哇?爱情坟墓的挖掘者是你们自己,工具是“我们不需要再互相取悦”。——如果你们认为你们已经进入了“爱情的坟墓”的话。
: ?  k' C8 |2 S$ ^' r  你们打着“爱情”的旗号住到了一起,然后将这面旗踩在脚下,不再谈情说爱,送玫瑰不如送白菜,喝咖啡不如喝白开,你们都骂对方自私因为他(她)洗澡用掉了全部的热水……
9 n* U4 I2 s; k0 B" f1 C7 t4 {1 W  m  这些,还要别人一遍一遍地在你们的耳边絮絮叨叨才会记得或者明白吗?
9 p% ]2 N# [  L2 q6 x  接下来,你们像是两只困顿的野兽,你们不但憎恨现在日子的平乏,更憎恨对方——是他(她)正终结你们过上更好生活的可能性。然后争吵,最后分道扬镳吧——结束同居关系比离婚容易多啦,只需要付出良心和责任心,而不需要付出财力以及家族的压力。
# \! ?* }" T* P8 @  强调一下:想爱得精彩,就得让恋爱只是恋爱。您想玩过家家,结婚后有几十年给您玩呐,何必从恋爱手里抢时间? 8 B  e$ U0 ]5 U9 Q0 d5 g5 y
  怎么,觉得米然太小不懂事没有经验说这个?可以,现在就可以关掉窗口不再看我的文章。 $ M" {' Z& _* N# L% X2 v) f( z
要是觉得有点道理,就继续看下去,不过我不保证下面的东西不会让同居的你们感到一丝的羞愧。
  k7 O5 v$ ^) m) u) \; J5 X" b  如果你们的爱情够伟岸,那么就结婚吧,用你的一生来换他的一生,看中你就是你,拒绝试用期。不够胆子交托一生,那么,改改旗号吧——为了性生活方便;为了节约租房成本;为了试婚;为了有人给我打理家务;为了有人在我下班后陪我聊天……这些旗号不够浪漫,但是绝对诚实,也绝对不会给您带来不切实际的希翼,以后希翼落空后的失意。
发表于 2008-11-18 21:14:27 | 显示全部楼层
了性生活方便;为了节约租房成本;为了试婚;为了有人给我打理家务;为了有人在我下班后陪我聊天……所以我选择试用期: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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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8 21:17:1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 shangguan 的帖子

其实我也不想这么毒地写出这些。' B, w* V( R1 `9 H3 ^- z* d- V! j
但是身边很多人都无端地批判“同居”,所以我就很恼火。
; B! z% i; A. a( v/ A不管怎的,试用期不能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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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8 21:23:1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米然 于 2008-11-18 21:17 发表
' A" {3 u7 ~9 k# j; [/ ~其实我也不想这么毒地写出这些。
2 ]4 e1 B- c2 d# E* I; \; k但是身边很多人都无端地批判“同居”,所以我就很恼火。' P( B  _" `% P/ E' X3 ~6 m
不管怎的,试用期不能长。

( z; F5 X( s/ f1 Q5 G6 d, H4 e$ x* Y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试用期永远都都不要结束: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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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8 21:26:2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 shangguan 的帖子

算了,骂你坏蛋你等下又要对我开火了。
' F( C$ H# D3 W7 C1 _我在看《罗拉快跑》
9 q) t# l. W: v& q3 j1 B9 d崽啊,原来生活可以有这么多过法。以后不叫生活无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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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8 22:14:4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米然 于 2008-11-18 21:26 发表
# t8 Y6 G# o5 s* ]8 W4 Y算了,骂你坏蛋你等下又要对我开火了。
& {# V  B- P' v5 y我在看《罗拉快跑》
* U/ F) M$ y- o. I崽啊,原来生活可以有这么多过法。以后不叫生活无聊了。

' p3 G" @+ H* l( I8 |, _& o8 d人家喜欢《小鸡快跑》: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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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9 11:40:21 | 显示全部楼层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因果。
7 e, |7 {& O1 Q; P* g
4 W; E3 k( a+ T+ \8 R5 d) A! T+ K种什么样的因,得什么样的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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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9 12:31:5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舞、 于 2008-11-19 11:40 发表
: x" H, {# g% d$ @2 E& U% Y" U& V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因果。
  x# S- R# q6 \- U. R+ z. L, S$ L4 ^+ h2 W) l' h
种什么样的因,得什么样的果!!!
4 p% D$ V% Z" Y& n8 Z& s! D5 a% U7 g
你不当达赖可惜了: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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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9 14:16:0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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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9 14:35:0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米然 于 2008-11-19 14:16 发表 * C1 o5 Y# X7 `  O& H- S3 D
你们俩~~~ ~~~~
7 U/ _% l& c' N; r4 a
我们仨: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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