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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得承认,自己是冲动了些,过了年就满37岁的男人了,还象个孩子。
* s# I) L c5 j0 r0 J5 V( g 为了网络上结识半年的爱人,我放弃自己做了13年的工作,元旦从湖南来到广州,还不能跟他住一起,因为他跟同事住宿舍,我找了一对同志爱人合租。
, R& ~ X. U6 |7 D: G( d: L! y 广州好大,来了半个月了,工作找得一头雾水,家里人老催我回去,我不甘心,我只想离我喜欢的人近点,(现在似乎不能奢望我们能同居了-尽管我是因为这个目的才过来的-感觉当初我能吸引他的一些性格现在成了指责我的借口)
; }# U) A+ l6 S7 ]' g) Y 他太优秀,我太平俗吧,与他结识已经是奇迹,何况他曾经给了我那么美好的幸福体验-在衡山,在阳朔,在桂林闹市我们曾相偎着穿过人群,不理会世人的眼光是一件很爽的事情,呵呵。
# [( _! d: ~8 g. K; F 我是一个知足的人,也不想成为别人的累赘。所以,也许现在应该是:! R7 y$ \4 j; b- ~
我爱他,但已经与他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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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www.www 于 2008-1-17 06:45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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