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一下我的情况,希望有学习法律的朋友帮我分析一下: ! s. j6 V/ S6 B. W* x 我是在一个日本公司里做技术员,2005年本公司送我去日本学习了一年,并签定了合同(未公证)要求我回国后须干满2年方可辞职,但是现在一年过去了,我在这里干的极其不开心,这里的日本人各个是变态,就在前天,还打了我一个同事,为词我们罢了3天工,我也在这个打人的日本人手下做事,我现在很想走人,但是因为有合同在身,不知道该怎么办,按照现在的时间来算,如果我走了,我要赔款大概有10万左右,因此我想咨询一下,未公证的合同是不是无效的,我可以就这么逃走吗?希望各位法律上的朋友给予解答!谢谢!火急!!!!!!!
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你当时签订合同的时候,不是真实意思的表达。。。(比如说趁人之危阿,之类别的什么)或者有其他违法情节,使得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话,去法院可以申请撤销公正等。0 A: Z+ i' P% C- @
4 F J: W. v2 i- u, M; m
但是前提是,您得有证据证明此合同违法,或者违反民法的基本原则,才可能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