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事诉讼法》第124条对一般刑事案件的侦察羁押期限做了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察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如果犯罪嫌疑人在逮捕前已被拘留的,拘留的期限不包括在侦察羁押期限之内。
$ y5 {( m' B3 L% b5 d; r5 q* L1 j' r! A7 K
2。我国没有保释的,只有取保候审。 n- E c6 e2 \* x) ? f7 e0 _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0条、第51条、第60条及其他有关规定,下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2 B4 H3 \; K8 V( |* H: Y$ L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 J+ J, L4 I, P4 _+ E(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1 h: d: i1 X, T& q7 `% v
(3)依法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不宜羁押的情形。% @* b, D% T1 C* }, c
(4)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而需继续收集证据的情形,可以取保候审。
4 k" ?' A* D1 k4 \(5)已被逮捕积压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察、起诉、一审、二审的办案期限内不能结案,采用取保候审没有社会危险性的。
; w6 T5 D8 e8 u/ A# n* Z" ?! t! X- }(6)对蚩尤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政见,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Z+ e4 j; s* d1 N3 e: t% m
2 ]* B( ?& G; N3 P3 B, g
3。看是否符合法条限制了。如果判有罪,应该是盗窃罪。 v' }3 {5 ]& n& x ?
《刑法》第五章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司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0 [# c3 P9 J. X4 E(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s) K0 S1 b$ D9 u$ `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 u, B( b& w/ w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结实》规定,盗窃的数额,是指行为人窃取的公私财物的数额。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3万元至10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同时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数额,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多次盗窃”,是指1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3次以上。" p% V4 n1 @: T6 x* y, ~' F
如果真的被认为是犯罪,按情况看你的BF属于与经理、仓管的共同犯罪,属于从犯。《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z3 F. u. c1 j- d2 c8 U. H
3 j) r# E! E' v7 l2 G# o0 D) [本发言只供参考。还望各位朋友指点。
2 T5 s, V' J, o. o2 L1 q/ N
8 n7 q1 C; P1 N/ \5 i; k+ D0 C[ 本帖最后由 少年摩羯 于 2006-12-2 20:12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