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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救我b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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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2 14:19: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 救救我bf9 a2 s8 e4 ~; }# {0 \0 s( q7 S
" ~; o' s6 u3 c% ]( g; r* S6 l' c
% e# o- y+ U8 Q0 s
有次我bf的一个好友要求我bf帮他运输一批货物,那个朋友是一间成衣公司的经理。在金钱的诱惑下,我朋友就答应给他运输这批货物。2 t. d2 w; c4 X
后来得知这批货物是该经理跟另一个一个仓管合伙,从公司偷出来的一批布料。尽管如此,我朋友还是继续帮助他们,并成功运走了好几批货物。
. d$ z0 R2 J5 i1 k0 u& {, l该公司发现后报案并把包括我朋友在内的三个人,一并抓走。拘留到现在已经接近三个月了,还没有开庭。该公司说其总共损失金额有20万。
. V8 u; C% `: ^7 b
$ y: @; |) k; v; o4 w我想请求下面几个问题9 _" K% E* ?" h3 D

+ b# h& q5 s. u% a问题1,拘留到现在已经接近3个月了,为什么法院还没有开庭?一般需要多久才开庭审理?1 p" F% s) r. G
5 p# M! {" [- O3 F
问题2,我朋友在拘留的这段时间能保释吗?
$ K. q6 ]$ z4 z! }
. g1 L) w) u7 y3 I问题3,如果被判有罪,会是什么罪,一般会判多少年?
发表于 2006-12-2 20:05:54 | 显示全部楼层
1。《刑事诉讼法》第124条对一般刑事案件的侦察羁押期限做了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察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如果犯罪嫌疑人在逮捕前已被拘留的,拘留的期限不包括在侦察羁押期限之内。
$ y5 {( m' B3 L% b5 d; r5 q* L1 j' r! A7 K
2。我国没有保释的,只有取保候审。  n- E  c6 e2 \* x) ?  f7 e0 _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0条、第51条、第60条及其他有关规定,下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2 B4 H3 \; K8 V( |* H: Y$ L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 J+ J, L4 I, P4 _+ E(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1 h: d: i1 X, T& q7 `% v
(3)依法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不宜羁押的情形。% @* b, D% T1 C* }, c
(4)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而需继续收集证据的情形,可以取保候审。
4 k" ?' A* D1 k4 \(5)已被逮捕积压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察、起诉、一审、二审的办案期限内不能结案,采用取保候审没有社会危险性的。
; w6 T5 D8 e8 u/ A# n* Z" ?! t! X- }(6)对蚩尤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政见,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Z+ e4 j; s* d1 N3 e: t% m
2 ]* B( ?& G; N3 P3 B, g
3。看是否符合法条限制了。如果判有罪,应该是盗窃罪。  v' }3 {5 ]& n& x  ?
    《刑法》第五章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司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0 [# c3 P9 J. X4 E(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s) K0 S1 b$ D9 u$ `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 u, B( b& w/ w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结实》规定,盗窃的数额,是指行为人窃取的公私财物的数额。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3万元至10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同时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数额,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多次盗窃”,是指1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3次以上。" p% V4 n1 @: T6 x* y, ~' F
    如果真的被认为是犯罪,按情况看你的BF属于与经理、仓管的共同犯罪,属于从犯。《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z3 F. u. c1 j- d2 c8 U. H
3 j) r# E! E' v7 l2 G# o0 D) [本发言只供参考。还望各位朋友指点。
2 T5 s, V' J, o. o2 L1 q/ N
8 n7 q1 C; P1 N/ \5 i; k+ D0 C[ 本帖最后由 少年摩羯 于 2006-12-2 20:1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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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2-3 14:45:28 | 显示全部楼层
:') :') 非常感谢楼上的帮助··
5 J) i- M* Z7 g  [2 g& F我会感激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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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3 21:41:20 | 显示全部楼层
额```: B- Q7 l9 c. I" u* r
3 V; T7 O1 [0 s5 C0 S6 S  n$ F
同情下你BF`
+ a6 p# T  H3 R5 g) k; n: K( F# R& r
鄙视这样骗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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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4 12:45: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般情况下超过7天就可能构成超期羁押,可以由家属提出要求释放的。
6 S  z, J! T& B1 b6 W9 K: u9 {4 P! g: C( B
公安机关最长也只能羁押37天....- L8 C& Q0 H8 a
0 Q: e2 k. `  G% X. I
如果家属的释放要求被驳回的话,可以到检查机关提请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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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少年摩羯 于 2006-12-12 09:5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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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10 18: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是不是把拘留和羁押给弄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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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5 16:58:31 | 显示全部楼层
可定属于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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