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虽然推荐人参议院议员┽晨づ若┽说你在“一上午发满100帖”,但我们发现你从2006-8-28 02:17PM到现在2006-8-29 02:01PM,你的发帖数仍然是101帖,难道你是为了完成任务而发“发满100帖”的么?之后就一帖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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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S: ]9 B; B. O2、今天上午你通过OICQ问我询问了申请结果,我让你去[事务申请]板块看看被转移来的帖子,可是到现在,你都没有任何修正动作,此举已被视为毫无责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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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3 q8 S3 t+ D% h3 j2 u4 U现根据《华同版主管理条例》第一章第二条:“版主的申请只能在【事务申请】中提出。帖子标题必须以【申请版主】命名(必须有方括号),否则我们将不予审理。”以及第一章第三条:“申请受理一般于申请者提出申请 1 日之后进行,对于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格式错误的,将直接驳回申请。同时【众议院院长】会在其申请贴最后注明具体原由。”直接驳回他的申请,无需提交两院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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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 V5 [7 o5 k* E( B' d再根据第一章第一条第7点:“因条件不符合而被驳回申请的用户,1个月内不得再次申请本论坛任何职务。”请一个月以后再来申请吧。谢谢你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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