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后由 176175086 于 2009-4-27 01:25 编辑
! a1 y3 t+ |0 u1 c1 [' Z/ d3 P1 j6 `5 [, ~' S
我错了,错得一塌糊涂.# q7 p8 k3 }! A4 K, c0 K
还好的是,我懂得我错了,我差点放弃了爱了4年的他。因为一时之气导致了火遮眼.说出了很伤害他的话。我知道他很生气。每个人都有生气的时候,人生气的时候是真的不用吃饭的。会气到饱的。0 S: f& u- t+ y! g+ i
生气的时候觉得别人结婚几十年的人儿孙满堂的都有离婚的。冷静下来,那是别人的事情,自己不能做比较。...4 u) L/ n, c" O
发现自己真的很过分。
! C; T: U* a: V" g% t* V" h* ?随之,认错,希望得到他的原谅。.为什么要企定给人打?好傻吧?干吗不闪,干吗不躲.就因为我错了。, j; e$ o6 x# z: b/ P& q$ F
不指望自己可以做些什么,只希望自己爱的人能过得开心。. Y' t; x) L# L0 `
吃一个月的斋.就当是为我爱的人积福.
# F6 c4 [" ?4 u: J% |# _. Y$ t4 j# K j8 K0 x( A
我不够格说别人。发这个贴也有灌水的成分吧.
3 _( ]5 [: Z h2 T只是想说,错要认,打要企定!这个道理,无论在人生还是感情,对于爱人还是亲人,甚至朋友都很受用。从小听到大都不明白这个道理。这次,我明白了。. F) J6 ?. S3 ~( Z5 W
' U% ^" _4 v6 b
突然想起,曾经有一个人在一个狭小的空间里,看着我,对我说喜欢我,其实当时我也很喜欢这个人,只是因为觉得很尴尬、不敢主动点,没有出声.miss掉了这个人。要是当时没有因为这点尴尬,自己也肯主动点,或许就不会miss掉,至少拥有过." R; q( x8 [$ e" I* @$ S
2 f& l9 j% A0 }
不想再miss生命里的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