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得承认,自己是冲动了些,过了年就满37岁的男人了,还象个孩子。
/ p, L3 W6 i) y4 k- q; c2 z 为了网络上结识半年的爱人,我放弃自己做了13年的工作,元旦从湖南来到广州,还不能跟他住一起,因为他跟同事住宿舍,我找了一对同志爱人合租。
+ W+ ?& e+ t, |# L8 B7 D9 S% E: l 广州好大,来了半个月了,工作找得一头雾水,家里人老催我回去,我不甘心,我只想离我喜欢的人近点,(现在似乎不能奢望我们能同居了-尽管我是因为这个目的才过来的-感觉当初我能吸引他的一些性格现在成了指责我的借口)
: ]: d6 m+ n* K1 R7 q$ h& P 他太优秀,我太平俗吧,与他结识已经是奇迹,何况他曾经给了我那么美好的幸福体验-在衡山,在阳朔,在桂林闹市我们曾相偎着穿过人群,不理会世人的眼光是一件很爽的事情,呵呵。+ t4 ]6 N. K, ^+ o% a$ c
我是一个知足的人,也不想成为别人的累赘。所以,也许现在应该是:# C3 E, a- G. L* p9 {5 ?( r
我爱他,但已经与他无关!0 H* s$ c- C2 t& G, s
6 M; {1 W( p3 O t& n L3 k: i[ 本帖最后由 www.www 于 2008-1-17 06:45 编辑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