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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造谣说我有“艾滋病”,也有网友造谣说我是个“卖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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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5 11:51: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热干面 于 2010-9-18 00:55 编辑 / Y# }5 a# ^0 n) S% Z8 D  J8 }

" a' U5 R$ n% T; O/ ~+ a0 T) i7 i5 r& Z( e1 a以前我在武汉交友的时候,因为在论坛上发了自己的照片,有些网友心理扭曲,就造谣诽谤我!
+ J1 ~, O8 G8 t# t7 E- v我交友的内容是:“本人25/176/63/,在汉口工作,有自己的住房。照片是最近才拍的,希望见面之前也能先看看你的。我找长期稳定的朋友,最好能搬来跟我一起住,谢绝419和MB,不诚勿扰!”
! h; l8 `* o) B0 P可是有些网友可能遭到过我的拒绝,也可能是心理本身就很阴暗。他们在论坛上发帖子造谣说我有“艾滋病”,也有人造谣说我是个“卖淫”的!
( ?! m. r, ?  m( x% t本来我想“清者自清”,不用去理会他们。可是结果许多网友居然都相信了他们的谣言,给我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和影响!
/ d. y/ D# p. G2 I我并不是在乎那些造谣的人,只是他们的谣言影响到我交友,并且很多人都相信谣言,对我怀疑和提防。% K9 l+ s% p2 U
请问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因为我根本就不知道那些造谣的网友是谁,他们都是匿名发帖的,我投诉无门,不知道该如何澄清才好?7 G& q( k% y! q5 ~+ |
发表于 2010-9-15 12:05: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具体的人和证据,可以以损害名誉权起诉他 ,严重的话可以以诽谤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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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9-15 12: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具体的人和证据,可以以损害名誉权起诉他 ,严重的话可以以诽谤罪追究其刑事责任8 c- O: H- M# |; z2 \
jckun2006 发表于 2010-9-15 12:05
* K3 q' Z8 g, }5 |/ r, B+ y% i

+ W) ^7 a8 x( s. |
5 y, Z2 ?. z, p! g! c" k  {可是他们都是匿名发帖的!我不知道他们是谁啊!$ T8 o4 c) M6 }7 l! |& Y2 K3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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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5 12:22:52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就要保护好自己,不要轻易暴露,否则最终害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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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5 19:32:27 | 显示全部楼层
清者自清,水是越搅越浑,黑是越抹越黑。
9 j% k: C, b. C& _
2 Y: H  q0 M& `0 ~3 p5 W不要理睬就是了,看样子你在当地也算是名人了,不然怎么会这样。" b5 c2 N% e! ]' l/ C: C. F( J+ z

+ n$ M& L5 ~9 m解决办法如下,请管理员把该帖子回收,保留留言IP,必要时候可以追查。调整心态,面对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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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9-15 20: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清者自清,水是越搅越浑,黑是越抹越黑。
  Q" J! S: \. q* I6 C& _- |- b# E9 E0 ]6 y
不要理睬就是了,看样子你在当地也算是名人了,不然怎么会这样 ...
2 A5 E' ]8 p( C) M' B★舞、 发表于 2010-9-15 19:32
8 q3 h& [  t/ l

2 [+ H. F- Z6 ^6 r# g$ b# Z, V. k6 Z; _# F
我不明白你有什么资格做论坛的“首席行政官”,但是你毫无证据的判断我是“名人”,并且还判定是我的责任!
  a& t# z1 K/ J* h+ A! R% q所以我觉得你根本就没有明辨是非的能力!你和那些污蔑我的人有什么区别?你说的那些话也是在“污蔑”我!1 h% c. K$ y4 U# d# d/ G
“清者自清”不应该是一个法律人士说出的话!因为法律讲究的是证据!
9 h  A/ u% z' h' Y5 [# E, N9 d. a所以说你很外行!而且还凭自己的推测随意污蔑别人!你根本就没有资格在这里当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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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块发表这样的回帖确实欠妥!!  发表于 2010-9-15 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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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6 13:04:3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觉得你可以定罪量刑的话,你可以去闹,去吵,去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察,你觉得可能吗?从你说的话就知道你对法律七窍只通六窍。* L9 Z0 a1 |6 I! @3 p

& v. E/ x6 w* G任何事物的发生发展必定有其原因,你如果觉得我也污蔑了你,构成犯罪,侵犯你权利的话,你可以连我一起起诉。
/ C* R3 K& d6 w$ X+ T
( ]9 N" Z7 q* H% V2 `( p9 [名人在司法解释上是指当一定范围内有一定影响力的人。如果你要曲解,那是你自己的事情,还有不要一上来就扣帽子,这不是那个红色年代。# P5 L1 F: ~- Q! U2 D

! L' Z* {5 S& D& Y在发生纠纷中,不是一定要通过法院等机构才能处理,我坚信我说的处理方法是最正确的,如果你觉得不对不好,你可以完全不听。. E: K% g( y! I# G
! n+ V. `: w- Y+ I- d3 s
关于责任的问题,我帮你划分了吗?而且你既然发帖就应该想到会有各种各样的回帖,你就有了应对的义务,不是说所有的和你不同意见的就是诽谤,侮辱。(况且有些东西还是你自己理解的。)9 M4 n8 n( P5 y/ k1 D

. g1 U* W7 f% w7 |2 ]只有外行人才会觉得人人都在侵犯自己,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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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很肤浅,根本就不适合从事法律工作!  发表于 2010-9-16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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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6 18:51:5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 人家 ★舞、  给的建议很中肯啊
1 ^& T$ b4 E# j$ A( G" ?/ {你非得揪着名人2个字在这里扯半天
# N- A( s# p, a7 @7 P3 Z没看人家啊给你的建议
4 o' ~& w. O7 f# m; k( J看见没( X6 b; d* ?+ c7 m
“解决办法如下,请管理员把该帖子回收,保留留言IP,必要时候可以追查。调整心态,面对人生。”
- V3 p! q6 ?- f8 ?1 R
! `2 N! W) P# C( `/ F. e+ _要是在那个论坛也这样 早没事了; F" s( H) j0 x
{:4_435:}! U9 Q5 R- F  p' K/ ?$ S9 X% y2 U- U
再者说 有果必有因
+ B( P9 d* F, V" T: J  a8 ~我猜没那么简单 ( y; B6 A- h% L9 M
咋不造谣别人了1 m* D0 R3 A6 M9 ?  ]. h9 P
) r  H- C; x/ L2 i" c' {4 F) k! Z
请勿对号入座
' H) s0 {0 P$ k+ N请勿跨省追捕, A% N# z" [  ^- {  ^, \/ m/ x
我闪) [  O% k' O!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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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有果必有因”?你跟那个“★舞、”一个德行!缺乏素质!  发表于 2010-9-16 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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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6 20:14:0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自己的理解偏疵只是你理解的问题,名人我也是名人啊!有什么奇怪的。你连最基本的都听不进去,现在我越来越觉得在其他论坛遇到的也是事出有因,从你回帖的方式方法上来说就比较偏激,而且用一句话就是“得一颗豆,你老是拿着说。”
# w6 k8 T. Q: v* B6 B9 ^- `0 B/ i0 M% i# p0 I! f
至于我能不能胜任与从事法律工作也不是你说了算,或者换个说法就是说你说并不代表一切。你既然是来寻求帮助,我已经说得很清楚了,那是唯一的正确的处理方法。如果你很了不起能把那些人,包括我一起告上法庭那就来吧,我一定让你输得彻底而干净利落。
3 T7 Z" g8 W* b" x4 t, H
* ]1 `( g( W2 x' _* n不是任何事情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法律不是为了解决问题而设立。有很多问题与事情是在法律之外解决的。
) O" W/ N' [* _0 C" E! `+ }0 i

, x. o$ W' {( r0 }- m' q$ c你不要认为你很有素质,本来这里就是平台,任何人都有自己的主见和看法,都能发表自己的意见,只要我在一天,你没有任何权利让在这里发帖的人走。
7 K# c0 s9 {' a3 K2 j" U. Q0 r" ], q0 W
不要以为你很拽就能走遍天下,这个世界上比你拽的人多的是,看看你自己的回帖在手摸良心想想到底是谁没有素质,对于没有素质的人根本不配谈素质。你来这里不是来寻求怜悯而是来找到正确的出路。况且也不值得怜悯,种什么样的因得什么样的果。有时候不要想当然的自认为是,以自己为中心,你还活在这个世界上,就会有这样那样的评价与说法,当你回想为什么会有人这样攻击你,才是重中之重,也不认为别人是嫉妒羡慕恨而说你这样那样,其实说白了,你就一普通人,可以淹没在人群中没人望你一眼,也别觉得自己是帅哥,凤姐还说她漂亮呢。( }6 r" o; ~* }3 z

7 N8 O/ Y! x$ }* s' S) s- C等你明白了,理解了,就成熟了,别像疯狗一样见一个咬一个,因为你要成长成一个真正的男人,而不是抽烟摆几个POSS你就是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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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你的言行!我不想和你互相攻击辱骂。尊重别人就是尊重自己,请你自重!  发表于 2010-9-16 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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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9-16 22:0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舞、 的帖子; K4 N+ O( b( c6 `

/ v# R) L6 C: X+ o4 E& g3 q; B# ?我真的不想跟你这种不懂装懂的人多说了!
7 N) ]* T( w6 g" @1 X你连“名誉权”都不懂,还站在被告那一边,,,算了。* [- z- \6 z' I' O$ ~) B2 Q
而且我从来没说过自己“帅”,我也从来不自以为是,我说的全部都是实情!
1 Z9 Z) s* `3 n+ I, I* v2 `请你不要再侮辱和攻击,这样只会显得你自己很没有素质,也很没有教养!尊重别人就是尊重自己。
$ {! ]1 w" k$ c) L.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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