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加入华同
搜索
黄金广告位联系EMAIL:[email protected] 黄金广告[email protected]
查看: 1470|回复: 8

请求删帖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1-3 22:26: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ever1989 于 2024-11-12 20:07 编辑 # J) m9 k, X' \8 d1 {

; w2 w7 w& b$ W' b请求删帖
发表于 2015-1-3 23: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人与事多得是。还是多理解他们吧。都不容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3 23:40:36 | 显示全部楼层
远离他,联系都不要联系他,这种人不值得任何人去爱,或许他是满嘴瞎话,你懂的,和他接触不是伤害男人就是伤害女人,除非你是心甘情愿接受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4 21:24:11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你自己了,你无所谓就OK,我觉得还是拉倒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10 16:52:01 | 显示全部楼层
但凡有要求别人是自己一样的心态的,都是带有极端心理的人。他们恨不得整个世界都是他们自己一个模式,心就如针尖。一旦反差就自怜;命苦、不幸、困难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1-10 17:44:28 | 显示全部楼层
levi 发表于 2015-1-10 16:52 8 [9 L" v) G) _+ K- A& ~+ l2 f
但凡有要求别人是自己一样的心态的,都是带有极端心理的人。他们恨不得整个世界都是他们自己一个模式,心就 ...
. D  Y$ S6 R3 F& W1 E
说得真好,看的这么透彻,您是达赖喇嘛么?
  z2 n5 ~' ]2 q8 P
4 v4 m4 Z/ ?) x$ G意思是说,你爱一个人,他扇死你,吐你口水,让你吃屎,弄死你全家,你也还是死乞白赖爱他?" h8 u, n" C& |+ A/ z# x
! n  L- X4 m+ ~' w
您说的嘛,那种非要让别人跟自己想的一样的都是狭隘。所以,您肯定特别大度,肯定啥人都能接受。& `1 E8 w; W( W! D7 _

8 t: J1 m: u+ y3 L+ @就应该多点您这样的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11 17:42:5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有切身经历,喜欢一个双性恋,交往一个月后他说他没有忘掉他还喜欢的那个女孩,我提出分手,伤心了很久。同性恋的竞争只有同性之间,而双性恋的竞争是双倍,近身选择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22 22:20:17 | 显示全部楼层
ever1989 发表于 2015-1-10 17:44
4 K8 G/ m; N) d说得真好,看的这么透彻,您是达赖喇嘛么?
9 S4 t  h  N0 a- p3 T4 a6 ?
9 b. N" W& K! S4 y+ V$ Z意思是说,你爱一个人,他扇死你,吐你口水,让你吃屎,弄 ...
" u- D0 E/ p& H$ k
哈哈哈!. X+ ?- @) E0 L3 \3 e- E( j
还是很极端的问题。
8 k8 _$ }% W" q" ~, `8 @) z. g我不接受极端的,不等于极端的事物就不存在。( n7 n3 j( E# r
有人说:我痛并快乐着。快乐是心理的、意识形态上的东西,所以他的感受是因人而异的。朱丽叶与罗密欧的爱不就是用家族人的性命为赌注的吗?我们在歌颂这个爱的伟大时不是称勇敢、坚定......,可有谁在另一个角度为他们家人担心呢?这样的实例多了去了。
- [$ ]/ B+ M9 d我们说要某人情感的单一,是否要求他或她只能有对我的情感,而禁止并扼杀对其它的?很多女人在对对方的要求就是这样的心态,当然也有男的如此。“只能对我好。只能听我的。只能孝敬我的家人。家里的东西只能由我来支配......否则就大闹、谴责、离婚等。在这个当中,有的人承受了以息事宁人,有的人沉默不语了,也有的人一走了之。不是在沉默中死亡就是在爆发中求生。有包容化解极端的、有极端的牵制宽容的、更有极端的对付极端的,这例子也多了去的。
5 X1 Z: y* @' Q俗话说:心有多大世界有多大,但世界有多大未必心就能有多大。
: c4 B/ g2 Z9 F0 c* b)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1-22 23:02:29 | 显示全部楼层
levi 发表于 2015-1-22 22:20
3 F; t$ t6 I2 Q) ?; J8 W# M哈哈哈!
+ `( e3 v3 d0 ~, @, X1 B还是很极端的问题。" q8 L# S, S  A; x6 n+ ^
我不接受极端的,不等于极端的事物就不存在。
4 ^/ L/ N# R7 H+ ^& U2 m4 N

* J5 l+ f9 u# U4 T我想和您聊聊。  s: |) Y/ N, N9 M' z0 E8 q+ k1 \" U

" e5 ?8 a( w5 ?7 d您一方面说自己并不极端,个人思想是因人而异的,可您在5楼的发言却又十分坚决的断定:但凡有要求别人是自己一样的心态的,都是带有极端心理的人。既然您认为人与人是不同的,那为什么您能这么肯定的这样说呢?这是您研究了散布在世界上每个角落的奖金70亿人口得出的结论吗?如果不是,那您这就纯属“推测”或者是“推理”,既然是推测,那就带有一定的主管臆断性,也就无法保证精确性,当然也就无法像您在5楼说的“但凡”、“都”,那么斩钉截铁。
$ V5 S1 ~) t8 N: g% U4 x8 |" t5 U" W  T, M! a% m
当然,我不是反驳您,事实上,我很认同您的看法,我在生活中也遇到过您在8楼说的那样的人,我也有感同身受的见闻。但是,根据我20多年略显浅薄的生活经验,我觉得,那样的无时无刻无论任何事都已自己的意志为转移的人,是极少数。大多数人,在理智的情况下,在一般的生活琐事、与人相处中,都能保持互相体谅互相理解的,打个比方,如果一个人的思想容量是五颗星的话,您在8楼描述的那种极端的人,自我意识已经占满了五颗星。而我认为一般的我们生活中常见的打交道的人,自我意识3颗星到4颗星左右。不然这个地球早就炸锅了。4 A" o0 X: ~; D( {# k

8 j4 v! W4 [3 j4 Z' I人都有自己的私欲,这很正常,我觉得,两性之间的爱情,包括同性之间的爱情,本来就是自私的。爱情的结构是两个人,目的性非常精确。两个人在爱情的相处中,有付出,也有回报,当然,不可能是完全均等的,可能一方略多一点 ,另一方略少,但是在长久的相处中,两人渐渐在情感认识上达到认同和平衡,这种付出和回报的略微的不均等,就会在情感和互相理解认同的作用下达到制衡,这样的爱情是能够长久美满的走下去的。1 Y5 T4 d' I3 [4 T7 C, @

; t8 n* ~/ L* Y" t* n我们也见过在两个人中间某一方100%付出而0回报,另一方100%索取,却一点也不付出。这种情况也有,但我认为,这种关系已经不可以用“爱情”这个概念来定义了。$ Z: c" ]) {4 W) W  }5 C' N
6 {5 G$ O! |7 \$ U" Y, y
: i- k7 x. `: [7 J" T4 L. A
不知不觉和您聊了这么多,您不是钻牛角尖的人,我也不是。和您聊这么多起初是因为您在5楼的说法让我觉得,您在指责我是一个极端的人,所以我很生气。后来我认真看了看我在发的这个帖子,可能是我没有表达清楚,让您对我产生了误解。我想跟您解释一下:
$ u/ f( U# B+ b( Q
! Q% C7 S9 V- y; X+ p( W; b' c6 ?我和他最初认识的时候,他并没有说过他目前正在交往一个女朋友,我也没问。我当时认为,单身的人才会寻找另一半,所以我理所应当的认为,他是单身。我忽略了双性恋可能需要同时拥有男女朋友,或者有的人吃着锅里的看着盆里的这种情况。当然,可以说这是我的疏忽。
) ?8 B% ^+ r9 z" F8 a+ ?" Q
; T' w# [  r  L; O所以,我并不是您说的那种极端的人,我只是认识为“爱情”限定的人数就是两个人,如果他也用“爱人”这个概念来定义我,那其他的人就应该定义为“朋友”。他的朋友有多少我都无所谓,他对朋友有多好我也无所谓,但是他如果定义我是他的“爱人”,那他就不能再同一时间再把爱人定义给另一个人。$ y% z0 P2 n: Z* L( F* r$ |
, G# b- Y8 X- T8 s& {4 b6 s
这不能说是谁对谁错,哪来的绝对的真理呢对吧。只能说,我们的思想理念并不适合在一起。: {# {- D. Q: ]; R0 f' I# P7 J

4 J5 V- V9 K* r# d感谢您耐心地读完了我这一番唠叨的碎碎念,也感谢您对我的开导和启迪,真的,谢谢您。
& ]) }' N0 M% v; E5 B
+ w9 M+ U( F. U6 u我现在很开心,我在等待正真适合我的,能与我达到平衡的那个男人出现。在此之前,我会努力让自己成为一个明理懂事、成熟谦逊的人。. Z7 ~7 S1 w3 l9 `7 |6 K# \
1 M: B/ J7 {  ?! G1 `# G8 o
也祝福您天天开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华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华人同志

GMT+8, 2026-10-4 22:08 , Processed in 0.017385 second(s), 5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6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