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加入华同
搜索
黄金广告位联系EMAIL:[email protected] 黄金广告[email protected]
查看: 1723|回复: 6

香港无线电视艺员-蒋志光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7-30 15:55: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h6 b: ~5 ?6 k$ z+ ~2 n, f6 c! M9 A( n( k/ @) K9 w
中文名:
5 U* y6 s: r% Z: U; f蒋志光
9 q3 {0 _4 t; M7 n& W国籍:- k5 ^. u  U- k
中国0 k3 X9 O1 T7 k/ r. O6 {
民族:
( |% }4 @7 g2 W# z/ v汉族
4 h# c+ {" P' ^7 J) w出生地:
( M4 L7 R# W* J浙江1 b" M6 x/ W. q- n, t
职业:- f6 v- w% K! ^4 H! u# K
演员,歌手! R  Y3 f3 N7 |( n$ f
代表作品:
" T: I* n; c! l1 D, ~% A# d《皇后大道东》,《壹号皇庭》,《栋笃神探》,《宫心计》, [) m+ U  B6 X: C; U
蒋志光,香港无线电视艺员,亦为一名歌手。他一直只在庙街唱口水歌,因此受邀在1985年林子祥的首次演唱会上扮林子祥的唱腔,扮得极为神似,被宝丽金的高层赏识而展开了其幕前生涯。 1 y/ x3 b; n( C* r( ]8 F' ^
  原本是创作歌手出身,其中包办曲词的歌曲有《相逢何必曾相识》、《旧朋友》等,可惜歌曲虽然走红,但本人却并未一炮而红,其后认为自己“歌唱生涯经已完结”,决定封口不唱,甚至连牵涉唱歌的综艺节目,都拒绝演唱(由于他从不提起自己的歌唱生涯,因此令现今很多年轻观众都意想不到)。后来转投TVB,改行出演电视剧。虽然外形非常普通,不过胜在特点够突出,善于饰演娘娘腔的中年男子或者无厘头的小人物。
# h$ c% k0 T+ m+ |* r& W$ a 蒋志光: 蒋志光祖籍浙江宁波,父亲是典型的上海裁缝。小学毕业后,蒋志光在家中洋服店学过几年师,发觉真正兴趣在电影,便一边做片场小工,一边读夜中学,学好英文睇西片。
  J0 q" y% \3 m! ~  一路做到副导演,参与的都是独立制作,蒋志光自嘲讲出来也无人识。同样由低做起,如果一早加入大公司,总较易闯出名堂,他却说:「我没行错,正因我拣了这条路,比人行得慢,经验也更多。」
' ?* R) c, A9 M! c( [8 n8 N8 m3 P+ @/ O  后来朋友劝他不如凭唱歌入行,会较易获赏识。于是唱起广告歌来,模仿林子祥腔口几可乱真,唱片公司找他组成风云乐队,再独立发展,一手包办作曲填词和主唱《相逢何必曾相识》、《旧朋友》,在八十年代尾至九十年代头风光过一段日子。 + T' u# R& s% p& d4 o
  流行音乐于他无难度。「睇得准卖钱的音乐,不代表就是自己满意的音乐。『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的一组音符,其实填得好夹硬好难听,但因为这十四个字是名牌(白居易诗句),融得落歌唱到出来,大家就会当好叻。「金曲奖的时候,不能话问心有愧,但成个人真的很『空』——,原来咁就叫金曲。 # \- Q! c, ^5 p8 ]$ v
  以一曲《我也不想说谎》参加流行歌曲创作比赛而为人注意,后曾与陈少伟和王利名合组第二代风云乐队。
9 w- r, ], @/ P3 s" M  在独立发展之后,蒋志光虽未算大红,但一直有稳定表现。 6 I' x2 Q, V# s) P9 N& y
  他更写过不少歌词,是一位有才华的创作人。写过唱过《相逢何必曾相识》、《旧朋友》等金曲。   q7 h6 F! {1 b: e/ Z9 `
  后转型做演员,曾出演《烈火雄心Ⅱ》、《无考不成冤家》、《朕到未来》、《骑呢大状》、《一号法庭》等剧集
% x2 H7 i* S; F- D9 i% J6 e1 {# G) ]$ q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加入华同

×
发表于 2011-7-30 16:18:3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金陵小妖怪 于 2011-7-30 16:19 编辑 . x" `7 x4 @% u, R1 Q

, O) U* c7 \) X5 J我说呢好像在哪见过,原来是看了他演的戏啊{:3_41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8-1 15: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不是宫心计里跟米雪对食的公公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8-3 11: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身材又好,我喜欢身材又好,我喜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8-6 21:57:31 | 显示全部楼层
天地男儿里面 罗sir的姐夫对吧 哈哈+ D/ a9 m3 O7 b% l

/ p  e+ p: N4 v, J看面相 挺招人喜欢的 嘿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8-7 14:00:58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实话蛮搞笑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8-8 16:27:5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太喜欢这种类型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华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华人同志

GMT+8, 2026-10-25 08:49 , Processed in 0.011178 second(s), 4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6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