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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青年承认非法肛交15岁男生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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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2 17:02: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现年15岁的少年,自11岁起发现自己是同性爱倾向后,经常浏览同性爱网站,还主动相约男网友出外肛交或手淫。及后,少年情绪深受影响,向学校社工和盘托出自己的情况,社工报警。警方事后拘捕3名22至24岁的涉案青年,他们昨于高院承认十项向16岁以下儿童作猥亵行为或非法肛交等罪,法官将案件押后至下月5日量刑。( O* x: d6 @* u  h% T2 |

, |$ w+ w" L# n2 y2 C  向学校社工和盘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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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依次是黄嘉纬(24岁)、朱致衡(24岁)和吴炳泰(22岁),辩方律师求情时表示,黄毕业于专业教育学校,修读长者服务课程,他当事主是伴侣,受到引诱下才犯事。朱曾于新加坡及英国就读中学及大学,但大学未毕业即返港,犯事前曾于去年的奥运马术赛任场地保安,他也有同性爱倾向,深爱事主,希望与对方一生一世。吴被捕前在美心餐厅任副主任,幼时患有心漏症,智商比正常人偏低,案中没有使用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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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暂委法官潘敏琦决定先提取三名被告的背景、精神、心理报告及事主的受害影响报告始量刑,暂时将他们还柙惩教署看管。控方在庭外透露,事主曾主动约十多名男士出外发生亲密关系,其中两人早前判刑。$ T1 }2 Z- _8 [  G1 ]) `

+ c! y+ }" e4 ^) g  F$ S: I" l6 M& \  案情指,事主与三名被告结织的过程都是大同小异,他本身在一个正常家庭长大,与父母及22岁姊姊同住一个公共屋村。他11岁时认识到自己的性取向是同性爱,自此便经常浏览互联网上的同性爱交友网站,结识陌生男子。案发于06年11月至08年6月,事主相继邀约被告到商场厕所或公园厕所,进行手淫或肛交,直至去年6月事主报警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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