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氏族是以血缘关系结成的原始社会基本的社会经济单位。氏族内部实行禁婚,生产资料公有,集体生产,平均分配,无剥削和阶级。公共事务由选出的氏族长管理,重大事件由氏族成员会议决定。随着生产力的提高、等级制度和私有制的确立,氏族制度开始瓦解,为一夫一妻制家庭所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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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从猿到人的转变过程中,开始彼此之间像动物一样杂交混居。后来便出现了血缘家族。在血缘家族中,婚姻按班辈划分,所有的兄弟姊妹,包括从兄弟姊妹之间都互为夫妻,而长辈与晚辈之间的婚姻则被禁止。一个血缘家族就是一个集体、一个公社,这就是氏族。其存在的时间大致相当于旧石器时代早期和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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氏族社会的第一个阶段是母系氏族社会。因为旧石器时代的社会发展水平很低,又实行群婚,人们只知其母,不知其父,所以血亲的系统只能按母系计算。而且旧石器时代晚期的遗址中发现许多妇女小雕像,说明女性在社会生活和社会观念中占有特别重要的地位。最后在民族学的资料中,绝大多数父系氏族保留着母系氏族的遗迹,但在母系氏族中却从未发现过父系氏族的遗迹。2 c, o; G6 E3 a8 r
# @$ e8 X% J1 \- u 母系氏族成员不可能在氏族内部找到通婚的对象,他们必须和另一个氏族的成员通婚,因此母系氏族出现的时候,族外的群婚也产生了。人们通过这种方式使各个原始集团之间发生一定的联系。互通婚姻的氏族组成了早期的部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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